古代教育·蔡元培
中国代近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字鹤卿,号孑民。浙江山阴(今绍兴)县人。蔡元培1889年中举人,1892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94年补编修。中日甲午战争后,接触西学,同情维新派。戊戌变法失败后,深感清朝廷腐败无能,弃官南返,开始从事教育和革命活动。1898年冬,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此为从事新式教育之始。1899年被聘为嵊县剡山书院院长,任职一年。1901年8月,任上海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1902年3月,与叶瀚、蒋智由、章炳麟等组织“中国教育会”,任会长。他主持的爱国学社和爱国女学校是当时上海两所革命学校。1907年去德国留学,入莱比锡大学研究心理学、美学、哲学、文学等科,更多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教育思想的影响。同时还从事著述,编有《中国伦理学史》,并翻译德国哲学家包尔生的《伦理学原理》。1911年武昌起义后回国。次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反对清末颁布的教育宗旨,主张军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重,该观点成为临时政府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任职期间他还召开全国临时教育会议,主持制定“壬子癸丑学制”,改订各级学校课程,增加自然科学与工、农技艺的课程,废除读经,规定小学实行男女同校,以及推行义务教育与社会教育等。1912年7月因不满袁世凯的专制统治,愤然辞职,再度赴德国莱比锡大学听课,并在文明史与世界史研究所进行研究。1915年,与吴玉章、李石曾在法国组织留法勤工俭学会及华法教育会,提倡中国学生赴法勤工俭学。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实行“囊括大典,网罗众家,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多方罗致学识渊博,具有先进思想的新派人物充当教员。提倡学术民主的新风气,主张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男女同校,调整科系设置,实行“选修制”。同时在学校里开展音、体、美等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学校内还组织有各种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对扭转北大腐败的校政和学风起了重大作用,使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保垒和蜚声国内外的最高学府。1922年9月,在教育部召集的学制会议上被选为主席,参与了“壬戌学制”的制定。1923年离开北大再赴欧洲,参与要求英国政府退还庚子赔款、兴办教育活动。1927年,参加国民党南京政府,任大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监察院院长兼代司法部部长等职。抗战期间,坚决主张对日抗战。1937年上海沦陷,移居香港,赞成国共合作。1939年被推为国际反侵略大会名誉会长,1940年3月病逝于香港。
蔡元培一生为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努力奋斗,对近代中国教育界、思想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教育思想为:①提出著名的自由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认为要培养“健全的人格”,必须在“共和精神”的指导下,接受五个方面的教育: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育才能完成。②主张“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思想。③强调发展个性,崇尚自然。为使学生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强调要有“自动”、“自学”、“自助”的精神,防止“注入式”的教学方法。④重视劳动教育、平民教育和女子教育。还支持“勤工俭学”和“工学互助”活动。主要教育论著见高平叔编的《蔡元培教育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2月)和孙长炜编的《蔡元培先生全集》(台北商务印书馆,19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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