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散文·唐代散文·柳宗元·捕蛇者说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 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 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 “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 “君将哀而生之乎? 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 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 非死即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 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 “苛政猛于虎也。” 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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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柳宗元贬居永州时所撰。
全篇通过捕蛇者蒋氏口述其祖孙三代的遭遇,深刻地揭露了官府横征暴敛给老百姓造成的深重灾难。文意本于孔子“苛政猛于虎”一语,演绎得具体而形象,十分感人。同时,作者的对人民的深切同情,对弊政的革新愿望,也从中表达了出来。
“说”,原是一种议论文体,但柳氏此篇却偏重于情事的叙述,只在适当处给予必要的议论,阐明作者的感受与见解,不悖于议论文体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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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名篇,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不必作逐字逐句的详释。这里,着重说说以下几点。
一、难词疑句诠释
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永州山野生产一种怪异之蛇。黑色肤底上有白色斑纹。质,质地、本体。章,斑纹。
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可用来治愈大风诸病。已,止。治愈。大风,严重风湿症。挛踠(luán wǎn峦宛)手足弯曲不能伸展。瘘(lòu漏),颈疮。疠(lì厉),癞病,即麻风病。
三虫——即三尸之虫。道家用语,他们将人体的脑、胸、腹三者称为“三尸”。虫入三尸,即生病。
岁赋其二——岁,每年。赋,此指征收。其,代指蛇。全句意谓每年要征收蛇二次。
莅事者——管政事之人。此指地方掌管赋税官吏。莅(lì利)事,犹言临职。
更若役,复若赋——更,变换,更改。若,你。役,给官府做事、服役。赋,向官府交纳财物。两句是说,改变你现在的劳役(指捕蛇),恢复你的赋税。
病、生、蹙——病,此指困苦不堪。生,指生计、生活。蹙,窘迫。
转徙与顿踣——转徙,辗转迁移。顿踣(bó勃),劳累而跌倒。踣,僵仆。
虽鸡狗不得宁焉——“虽”字前边有省文,意谓,不但是人,即使是鸡狗也不得安宁。
旦旦有是——天天有这样的事。是,这,指冒死的危险。
苛政猛于虎——残酷暴政比老虎为害还要凶狠。语出《礼记·檀弓下》:“夫子(孔丘)曰:‘小子识云:苛政猛于虎也!’”
观人风者——指考察民情民风的人。人风,即民风。
二、故事梗概
永州山野有一种黑底白纹的毒蛇,咬了人,没有救活的药。但是,将它晒干做成一种药饵,却可治愈麻风、风湿和头疮等病。因此,朝廷每年征募捕捉这种毒蛇的捕蛇者,令其交蛇免赋。
那里有户蒋姓人家,三代人都从事此业。现存的蒋氏说:“祖父、父亲均死在捕蛇上,自己干了十二年了,也有几次差一点被咬死,不免十分悲愁。”
作者听后也很悲伤。于是劝他别干这勾当了,恢复交税吧!但是蒋氏听了反而更感痛苦,流着泪说:
“捕蛇带来的危害,还不如征收赋税所造成的不幸更为严重。我住此六十年了,同村邻居,用尽家中所有收入来交税还不够。因此,有许多人饥渴劳累倒在了地上,死人一批接着一批,不少人就啼哭着逃亡外地。十户中保存不了四、五户,有的还不到二、三户。我家只是捕蛇不交赋税,才保存了下来。你是没看到那些凶横差吏来村催交的惨状,那真正可怕极了;狂呼乱叫,到处骚扰破坏;惊呼胆寒的不单是人,连鸡犬都不得安生。我现在因捕蛇上交而得以免税,一年中冒死的危险只是两次,如果不被蛇咬死,其余时日还可安闲过着,不像乡里邻居天天遭受死亡的威胁。现在即使死在毒蛇之口,比起他们要晚死得多了,哪里还敢怨恨呢?”
作者听后更加悲伤了,正如孔子所说,“暴政比老虎还凶猛”! 原来对此话并不太信,今日从蒋氏的遭遇来看,事情确是如此。啊!谁料到官府横征暴敛的灾害,比毒蛇的危害更厉害呢!
今为文记叙此事,以便考察民情者知晓。
三、重点评赏
有人认为此文虽短,然而“奇趣”横生。的确,就是这个“奇”字,使柳宗元这篇《捕蛇者说》,具有不寻常的感染力,成为一千多年来广为争诵之奇文!
那么,它究竟“奇”在何处呢?依我看,至少有三奇——
第一,设题之奇
此文题为《捕蛇者说》,“说”,是古代散文中的一种议论性文体。既是议论体,就少不得有论点和论证等组文要素与行文步骤。但是,这篇可怪的“说”体文,却把全文的绝大部分篇幅用于记叙一个故事,阐理之论述极少。因而,后人有些选者,将其纳人了“传纪类”。其实不然,虽然叙事成分很重,抒情性也浓,但它并不缺失作为“说”体的某些基本要求。其论点十分鲜明:“苛政猛于虎”。围绕这个中心论点,展示的论述、论证也比较充分。不过惹人迷惑的,只是它不用常规的抽象词汇,而是用了大量具体的形象语言,这是可以理解的。它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是十分清楚可信的:苛政之毒比之蛇毒害人更甚。约而言之:苛政猛于虎。
第二、设想之奇
这是本篇散文成为千古奇文的关键所在。它的设想,亦即构思,确是十分奇巧的。主要有三点。
其一,文意含蕴之奇深。它善于借语发意,用人们熟知的古圣“苛政猛于虎”之语,为自己文章之立意,已是甚巧;然后,又抓取人们称奇的蒋家故事来说事,又叙又议地演绎了开去,层层深入,步步逼近主题:由蛇毒引出苛政。
其二,表达手法之奇巧。在一言之题的统率下,寻到了两件事,即:蛇与赋。并以其毛骨悚然的生动情节,进行了环环紧扣的“两两对勘,层层对剔”(浦起龙语),使之反复比较,愈比愈明,直奔主题。
其三,人称选取之奇妙。此文也如前文《种树郭橐驼传》一般,也是以第一人称出首,用第三人称说辞,即借人之口,言我之意。在行文中,尽量争取达到:言之凿凿,道之在理,历历在目,可信度极高。
第三、设语之奇
这篇文章不仅设题、构思十分奇巧,而且在造语遣词和下字上,也甚为称奇。
首先,下语深慎出奇,决不随意遣词。清人林云铭曾云:“其下语俱有酙酌,煞是奇文”(《古文析义》卷十三)。他举了“三世六十岁”为例,从元和追计六十年以前,乃天宝六、七年间,正当盛时,催科无扰。嗣安史乱后肃、代、德、顺四宗,皆在六十年内。翻阅历史可知,这个时期唐王朝由盛转衰,土地大量兼併,藩镇割据自重,烽火战乱蓬起,社会经济凋蔽,朝廷财政日困,农村萧条,民不聊生。柳文如此下语,实在含蕴深厚难测。
其次,立言之巧,也甚可嘉。在本篇中,以一句熟语点睛,就是最妙之一例。借人之口,语流悬河;而出于作者之口,却惜墨如金,绝无多言,在记述中,不惜用重墨,洋洋数百言,而在下结论时,只在篇尾才下了十四个字,由作者出面亲呼:“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于蛇者乎!”以这样的感叹语,道出了主题,真乃点睛之神笔!
再次,绝语频出,反语巧用。在一篇短文中,使用“死”之绝语之多,实在罕见。在第四段不到三百字中,竟使用了五次“死”字。前三次“死”字,用其本义,即“死者相藉”、“非死则徙”,“犯死者二焉”。后几次出现,则以“死”为中心,交织立论,以“死”为可喜,又以晚死为可幸。实际上,是在以正语反说,或以反语为乐。这样,使问题的揭露,更加深刻,更加迫近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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