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人伦·五常
华夏社会固有的价值系统。即仁、义、礼、智、信,与 “三纲”合称“三纲五常”,简称 “纲常”,被认为是儒教伦理的核心所在。其实,仁、义、礼、智、信等,是华夏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与 “三纲” 原是两回事。在孔子之前,这些术语已经广泛流行,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孔子以继承弘扬华夏传统文化自命,当然也就继承了这些传统的价值范畴,不过加上了自己的理解,并将其作为“君子”之道的基本内容。但孔子是泛言,而且不止仁义礼智信这五个范畴,至孟子受 “五行” 观念的影响,始有意将这些范畴合为一个系统: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 是非之心,智也。”再加上“诚” 即 “信”,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价值系统。汉儒董仲舒在他那篇划时代的 《天人三策》 中说:“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 这便是把仁、义、礼、智、信称为 “五常” 的最早出处。所谓 “常”,就是永恒不变之道。尽管历代儒家对 “五常” 的解释不尽相同,但以仁为仁爱、义为道义、礼为知礼、智为智慧、信为诚信,却是古今通义。这是作为 “君子” 的基本条件,用现代的时髦语言来说,就是 “绅士风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也不得不接受 “五常”,甚至以其 “五戒”来比附 “五常”。如北齐颜之推说: “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 礼者,不邪之禁也; 智者,不淫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 由此可见,“五常”在传统社会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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