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范畴·名实
关于实质和概念的哲学范畴。“名” 指名称、名分、概念,“实” 指实质、实际、实在。名和实之间的关系,或者名符其实,或者名不符实,那么,是以名为主,让实际迁就名呢,还是以实为主,让名符合实际? 这在最开始,并非形而上的哲学问题,而是形而下的政治问题。如孔子所谓 “正名”,就是要求贵族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的名分,不得违背等级制度的规范。这是以 “名”为主,让实际符合“名”。后代法家所谓 “循名责实”,就是按照这一思路提出来的。战国时代,“名实”关系才上升为哲学问题,墨子主张 “取实予名”,认为 “名”是 “实” 的反映; 庄子主张 “名者实之宾”,以 “实” 为主。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先秦名家,则从逻辑学的角度对 “名” 即概念的性质特点及 “名实” 关系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著名的命题,如 “白马非马”、“犬可以为羊”、“犬非狗” 等。这些命题超出了当时常人的思维模式,因此被视为 “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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