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范畴·形而上与形而下
古人用以描述抽象和具象两种性质的哲学范畴。语出 《易·系辞上》: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形” 指形体、形迹等,所谓 “形而上者” 指无形体、无形迹的抽象存在,即 “道”; “形而下者” 则指有形体、有形迹的具体存在,即 “器”。举例来说,阴阳是气,是形而下者; 一阴一阳之理,是形而上者。又如,日月星辰是物,是形而下者; 日月星辰之理,是形而上者。这里并无尊卑高下之分。但在后代哲学家那里,由于价值取向、思维模式或个人气质的不同,就难免厚此薄彼。如南宋朱熹主张 “理” 在“气” 先,以 “理” 为 “生物之本”,是形而上者,以 “气” 为“生物之具”,是形而下者; 清代王夫之则认为没有脱离 “形而下”而独立存在的 “形而上”,“形而下”产生 “形而上”,所谓 “器而后有形,形而后有上”。近代唯物论者赞成王夫之的观点,但却不能解释这样的问题: 在飞机 (形而下) 尚未被发明制造出来之前,难道就不存在飞机之理 (形而上)? 不过,“形而上” 或 “形而下”,并非一种思维方式,更非所谓 “形而上学”,不能简单地对应或归结为西方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它只是中国先哲对抽象世界和具象世界的一种哲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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