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学说·食货
今人所谓的“经济”。“食货”二字,最早出自《尚书·洪范》,其所谓 “八政”,第一就是 “食”,第二就是 “货”,实际上是概指一切经济,包括农业和商业,即国计民生。班固 《汉书·食货志》: “食,指农殖五谷和可以食用的东西; 货,指棉布丝帛之类可以穿的物品,及金刀龟贝之类可以用来作为钱币通有无的东西。” “食” 主要指农业,“货”主要指商业,两者为 “生民之本”。班固解释说: “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以农耕的好处来教导天下,则食足; 日中为市,吸引天下的百姓,聚集天下的货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则货通。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又说到社会分工: “士农工商,四民有业; 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也就是说,“食货” 是农工商的本业,用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 的话说:“待农而食之,虞 (渔猎) 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 这并非国家政令造成的三六九等,而是人类社会自然的分工,如司马迁所说: “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物贱,就有人生产出售价贵的东西; 物贵,就有人生产出售价贱的东西。人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往下流,日夜不停,不召自来,统治者不用作任何要求,百姓自己就会知道生产什么,交易什么。”这便是中国传统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后代便以 “食货”二字来表述今人所谓经济学的内容,如历代正史中的 《食货志》即记载田地、户籍、赋役、盐铁、酒茶、丝帛等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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