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部·史部
古代史籍的分类和著录。中国有悠久的史官文化传统,相传黄帝时已设左右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史官所记的言和事,即 “史记”,也被称为 “史”。但是,关于 “史” 的概念,古今却有所不同。在汉代以前,“史”未独立成部,而是 “六艺” 的附庸,如班固《汉书·艺文志》 就沿袭刘歆《七略》 的分类,将 《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 (即《史记》)附在《六艺略》 中的《春秋》类之后,被称为 “《春秋》 家”。魏晋之间,图书有甲乙丙丁的四分法,而且史籍开始独立成部,如荀勖的 《中经新簿》就将 “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 等归在“丙部” (隋以前称子部书为 “乙部”; 唐以后则称史部书为 “乙部”,今人有沿此名称者)。唐代官修 《隋书·经籍志》 正式将图书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名正言顺地将史籍独立成部。“史部”的确立,一来反映了史学的繁荣,同时也说明史学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事实上,关于“史” 的观念,古今最大的区别在于,今人将 “史”视为一门科学,而古人则将 “史” 视为治国平天下的学问。《隋书·经籍志》 根据当时的情况,将各种体裁的史籍分为正史、古史、旧事、职官、仪注、刑法、霸史、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杂史、起居注等十三类,奠定了后代史籍分类的基础。后代分类有所分合,如 《新唐书·艺文志》分史部为正史、编年、伪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杂传记、仪注、刑法、目录、谱牒、地理等十三类,宋晁公武 《郡斋读书志》分史部为正史、编年、实录、杂史、伪史、史评、职官、仪注、刑法、地理、传记、谱牒、目录等十三类,清代 《四库全书总目》 分史部为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等十五类。这反映出历代 “史” 的观念在不断变化,但有趣的是,变来变去,“地理”类的书籍如 《水经注》、,《大唐西域记》、《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等却自始至终都被划在 “史部”。更有甚者,《隋书·经籍志》还竟然将 《搜神记》、《述异记》、《齐谐记》、《列异传》等 “志怪小说”列在 “史部” 的 “杂传类”中。这当然不是唐代史官的错误,而是古今 “史” 的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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