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体裁·正史
史书分类名目之一。据《四库全书总目》 的说法,最早将“正史” 作为史籍类名的,是《隋书·经籍志》。《隋书》是唐代官修的史书,代表官方的意见,也就是说,所谓 “正史” 就是被官方认定的 “正宗” 或 “正统”。“正史” 的数目,历代不同,宋代有 “十七史”,明代有 “廿一史”,清代有 “二十四史”,故前人有言: “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二十四史” 是清朝乾隆皇帝钦定的,它们是: 《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北洋政府增 《新元史》为 “正史”,于是又有 “二十五史”之说。现代出版商或加入《清史稿》,于是 “二十五史” 又另有说法。除 《史记》、《南史》、《北史》等为通史外,“正史”大都为断代史,采用纪传体的形式。纪传体以皇帝本纪为纲,故近代梁启超在提倡 “新史学” 时,将“二十四史” 斥为 “帝王家谱”。其实,纪传体的形式正是传统社会的历史写照,并非史家阿谀奉迎。平心而论,在各类史书中,“正史” 是最权威的,即使 “正史” 中有曲笔或隐讳,也丝毫不影响这种权威性,原因非常简单,“正史” 所依据的一般都是最原始、最全面的史料,而野史则多半是故事性的片断记叙,往往出于道听途说,全面性谈不上,准确性更是成问题。何况,“正史”的编撰者大多是当时第一流的史学家。因此,历代史家最看重的还是 “正史”。一般而言,唐代以前的 “正史” 多为私撰,如 《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 唐代以后的 “正史” 多为官修,如 《晋书》、《隋书》、《宋史》、《元史》、《明史》等。官修的 “正史”,多由当朝宰相挂名当主编,因为后一朝修前一朝的历史,经常遇到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由宰相来拍板; 同时,这也是统治者操纵史笔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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