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人伦·礼
传统价值范畴之一。礼最初是祭神的宗教仪式,后来扩展到人事,指等级社会中体现尊卑贵贱的行为规范和仪式制度等。古代有所谓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的说法,举凡祭神、宫寝、服饰、车马、仪仗、燕乐、婚嫁、丧葬,甚至举手投足之间,都有具体的规定,以体现传统社会的等级秩序。显然,这种繁文缛节只能在贵族社会中实行,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的由来。根据传统的说法,周公旦制礼作乐,奠定了以礼为治的教化传统,而孔子发扬光大了这一传统,不但主张以礼治国,更注重以礼修身,即将礼作为个人安身立命以及达到君子境界的必由之道。孔子曾说: “不学礼,无以立。” 又说: “克己复礼为仁。” 这个 “礼” 当然不是 “花架子”,而是有特定道德内涵的规矩。而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范畴即 “五常”之一的 “礼”,指的就是视听言动要符合身份,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这一点,最为现代某些学者诟病,以为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是对人性的扼杀,而 “吃人的礼教” 的文学比喻,竟成了一般读者对传统礼教的总印象。事实上,人在等级社会中,不可能 “天马行空” 式地逍遥游。时代不同,道德内涵有所变化,但处世待人的规矩,如上下级之间的礼节、日常生活中的礼貌、社会活动中的礼仪等等,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因为有博士叔孙通为他制订朝廷礼仪,才感到皇帝的尊严和快乐,今天的排座次,实际上也正是为了明确上下等级。从个人来说,言行得体,举止符合身份,今人视为有教养或有绅士风度,正是孔子所谓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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