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论·诗言志
传统诗学的基本观念。语出 《尚书·尧典》: “诗言志,歌永言。” 上古时代,诗乐一体,类似现代的歌曲,“诗”就是歌词,歌词表达意义,这就是“诗言志” 的本义。《史记·五帝本纪》就作: “诗言意。” 上古时代的乐歌后来被汇编为 《诗经》,孔子曾以它作为教材,认为: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又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 ‘思无邪’。”这就将诗人所表达的意思“纯洁” 化了。汉代经学家认为古诗有三千篇,孔子取其 “可施于礼义” 者,删定为三百篇,编为《诗经》,以垂教后世,甚至认为:“ 《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这就将诗人所言之志“崇高” 化了。出于汉儒之手的《诗大序》 更明确地说: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又说: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样,所谓 “诗言志” 就变成一个具有确定的政治和伦理内涵的命题,即诗应该表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志,而非 “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也就是说,自从孔子以后,儒家就给“诗言志” 这一本来没有特定内涵的表述注入了政治和伦理的意义,使其成为中国传统文学的一个基本命题,现代学者朱自清曾将其称作中国历代诗论 “开山的纲领”。简言之,“诗言志” 说的是表现 “德性”,表现 “志意”,翻译成现代语就是: 道德情怀和政治思想。于是在魏晋时代,陆机提出 “诗缘情” 的说法,主张诗表现个人的情感,与传统观念相对抗。尽管如此,“诗言志” 的正统地位却难以动摇,因为在传统社会中,绝大多数诗作者并非今天所谓 “诗人”,而是官员或候补官员,他们更多地是将诗作为表达政治抱负甚至政治见解的一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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