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籍·通志
继《史记》之后的第二部纪传体通史。南宋郑樵撰。郑樵 (1103-1162) 字渔仲,是一位学识渊博、著作等身的奇才。他不应科举,谢绝人事,“三十年著书,十年访求图书”,其著述包括经学、史学、礼乐、诸子、文字、天文、地理、医药等。四十六岁时,他将自己所著的三十多种书上给宋高宗,并在奏章中称:“臣本山林之人,入山之初,结茅之日,其心苦矣,其志远矣,欲读古人之书,欲通百家之学,欲讨六艺之文而为羽翼。若此一生,则无遗恨。忽忽三十年,不与人间流通。” 其书获得 “诏藏秘府”的殊荣。又过了六七年,郑樵将《通志》 献给朝廷,被授予枢密院编修官一职。《通志》 原名 《通史》,其特点就是 “会通”,“会”就是融汇 “天下之理”,“通” 就是贯通 “古今之道”。郑樵推崇孔子编 《六经》、司马迁著 《史记》的通史体例,而贬损班固的断代写法为 “不通”。与杜佑 《通典》不同,《通志》并非典章制度的专史,而是一部纪、传、表、志俱备的全史,分为 《本纪》、《世家》、《列传》、《载记》、《四夷传》、《年谱》、《二十略》等七部分,下面再分类,如 《列传》 下又分 《普通列传》、《外戚传》、《忠义传》、《孝友传》、《独行传》、《循吏传》、《酷吏传》、《儒林传》、《文苑传》、《隐逸传》、《宦者传》、《游侠、刺客、滑稽、货殖传》、《艺术传》、《佞幸传》、《列女传》等。郑樵最自负的是 《二十略》,他在 《通志·总序》 中说: “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 ‘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二十略》 的内容相当于杜佑的《通典》,但包罗更广,实际上是当时所谓 “大学术” 的总目: 《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礼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职官略》、《选举略》、《刑法略》、《食货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等。其中的氏族、六书、七音、校雠、金石、昆虫草木等内容,就是历代正史中所没有的,故《二十略》尤为后代史家推重,并因此将《通志》与 《通典》、《文献通考》并称“三通”,实则其体例更接近《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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