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人伦·三纲
汉代以来大一统社会的道德纲领。即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 “纲”,原为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绝对的支配权力,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显然,这是君主大一统专制下男性社会的权力宣言。“三纲”说并非儒家发明,而是始倡于战国韩非。《韩非子·忠孝》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是古代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赤裸裸地宣扬君权至上的专制主义,将君臣关系完全绝对化。先秦儒家论及君臣、父子、夫妇等关系,都是从相对的角度来切入,如孔子所谓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所谓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 等,都是相对的关系。而且,在孟子那里,更有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这样的民本思想。在儒教经典以及先秦儒家言论中,是找不到 “三纲” 所表述的专制思想的。随着大一统君主专制的建立,西汉儒家董仲舒继韩非之后,从 “阳尊阴卑” 的角度来论证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从属关系。他在 《春秋繁露·基义》 中说: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自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 夫为阳,妻为阴。” 又说: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合”即 “配合”,就是被支配的一方。这便是所谓的 “王道三纲”。东汉谶纬神学始对 “三纲” 作了明确的表述,据东汉钦定法典《白虎通义》: “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 又引纬书 《含文嘉》说: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从此,“三纲” 就成了儒教的基本教义,宋代理学家甚至将其神化为“天理”,认为是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唐代韩愈曾模仿周文王的语气,写周文王被纣王囚禁后的感情,道是: “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南宋理学家朱熹对这两句赞叹不已,说:“看来,臣子绝没有说君王不是的道理。” 此后中国便有了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的诛心之论,甚至使得传统士大夫在帝王面前情不自禁滋生出一种 “原罪意识”。这与先秦儒家如孟子的主张,真是南辕北辙。有趣的是,朱熹却对孟子其人其书推崇备至,认为是孔子的嫡传,甚至公开声明,自孟子以后,真孔学便失传,汉唐儒家都是歪曲圣意,于是重新注释 《论语》、《孟子》等,编为《四书集注》。这部 《四书集注》在明朝被钦定为科举考试的圣经,八股文都必须在里面去找题目。朱元璋这位贫民出身的开国皇帝翻阅《孟子集注》,当读到 “民贵君轻”、“诛独夫纣不算弑君”等句时,龙颜大怒,说是 “这老儿倘活到今日,朕非严办不可”,下令在孔庙中撤销亚圣的牌位。明清以来,“三纲” 作为君权、父权、夫权的纲纪,就成了专制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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