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人物·岳飞
南宋名将。字鹏举,相州汤阴 (今属河南) 人。出身农家,少负气节,沉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喜孙吴兵法。二十岁从军,当时北方的金国正在崛起,四年后便攻破汴京,北宋亡国。宋高宗在南京(今河南商丘) 宣布即位,岳飞当时正在东京留守宗泽麾下任小将,因上书反对首都南迁,结果被革去军职,罪名是越职言事。他又投在河北招抚使张所麾下,与张所论兵,张所大惊道: “君殆非行伍中人!” 破格提拔为中军统领。不久,他又回到宗泽麾下。宗泽死后,岳飞随军南下,转战江淮,在牛头山设伏,大败南渡的金兵,收复江南重镇建康 (今江苏南京),升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边界州府军政长官)。此后三年,他参加平定南宋境内的游寇 (并非所谓 “农民起义”),出奇制胜,屡建奇功,被升为都统制 (大将军)。宋高宗亲书 “精忠岳飞”,制成锦旗赐给这位年仅三十岁的大将。岳飞的志向是恢复中原,还我河山,故他在 《满江红》 词中感叹道: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次年,他奉命讨伐金傀儡伪齐军,收复襄阳等六郡,又大破杨么军于洞庭湖,被任命为节度使,驻守鄂州 (今湖北武昌)。岳飞所部军纪严明,英勇善战,当时号为 “岳家军”。岳飞数上书论恢复之略,情深意切,宋高宗说: “有臣如此,朕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 又说:“中兴之事,一以委卿。” 但这并非真心话。当岳飞挥师北上,连克蔡州、洛阳、郑州、颍昌、郾城等城,进驻距汴京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镇时,方指日渡河,却在一日之内接连收到十二道朝廷诏还的金牌,虽然说 “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但协同作战的宋军已先期撤回,剩下岳飞一支孤军,只有退路一条。岳飞愤惋泣下,东南再拜: “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作出退兵决定的是秦桧。据说,这位被后代史家怀疑为金国 “奸细” 的南宋宰相正在谋求与金国议和,故不惜一切手段,将正在乘胜前进的各路宋军撤回,以讨金国的喜欢。半年之后,和议已成,举国欢庆,秦桧生怕主战派生事,便密召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论功行赏,任命韩、张为枢密使 (国防部长),岳飞为枢密副使,其实是解除了他们的兵权。岳飞固请还兵柄,宋高宗便命他作为张俊的副手,前往镇江指挥韩世忠旧部。韩、张二人都是老将,资历年龄都在岳飞之上,三人之间难免有些不和。秦桧本想除掉岳飞,便利用这种个人矛盾,怂恿张俊使人诬告岳飞,说岳飞叫其子岳云写信给部将张宪,让张宪策划请回岳飞,重新统率旧部。秦桧说这是蓄意谋反,便将岳飞父子逮捕入狱。但查无实据,秦桧便叫主审官伪造证据,最后以 “莫须有” 的罪名,将岳飞父子害死。二十年后,宋孝宗昭雪了岳飞之冤,谥为 “武穆”;六十年后,宋宁宗用韩侂胄议,追封岳飞为 “鄂王”,并削去秦桧的王爵 (高宗所封),改谥 “谬丑”。元代修《宋史》,岳飞便成为 “忠君爱国” 的英雄,而秦桧理所当然被列为 “奸臣”,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毫无疑问,岳飞是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关键问题在秦桧其人其事的评价。秦桧在北宋任御史中丞,被俘至金,后来逃归南宋,自称是杀死防守兵士,夺船逃回。但 《宋史》 说是被金人纵回,也就是说,秦桧可能是金人派遣的 “奸细”。一个国家的宰相居然是敌国的 “奸细”,这种事情,也许只有中国人才相信。有趣的是,这样一个背景可疑的人 (据 《宋史》,当时就有许多朝臣持怀疑态度),却在逃归的第二年,被宋高宗任命为宰相,前后主持朝政近二十年。于是现代史家就称宋高宗也是 “卖国贼”。皇帝都成了 “卖国贼”,可怜岳飞们还在 “忠君爱国”。其实,主战与主和并非爱国与卖国的分水岭。南宋承北宋屡败积弱之余,面对百战方张之师,招架不住,欲求和以自保,这是迫于时势,不得不如此。正如清代史学家赵翼在 《廿二史劄记》 中论宋金和议称: 以义理而论,似应主战; 以时势而论,似应主和。宋自南渡以后,与金对峙,时战时和,但 “战则危,和则安”,这是历史事实,而非凭理推论。秦桧主和,是成全当时的南宋朝廷,故他深得宋高宗倚重,不惜牺牲岳飞这样的名将,因为即使岳飞等主战将领在前方取得局部胜利,也难以改变宋金的力量对比。毫无疑问,秦桧是一个 “权奸”,是“老奸巨滑” 之奸,而非 “奸细”之奸。他玩弄权术,排斥异己,作威作福,位至封王,权倾人主,非 “老奸巨滑”,何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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