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制度·常科
定期举行的科举考试,又称“常选”。唐代每年分科举行考试,科目有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史科、道举 (道学) 等,其中最热门的是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重经术,进士科重文辞,最容易取得高官厚禄。无论哪一科,经学都是必考科目,类似现代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共课。如进士科,除考 “杂文” (诗赋) 两篇和时务策 (时事政治) 五道外,还要考一部大经 (《礼记》或 《春秋左传》)。但是,在唐代,科举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要被授予实际的官职,还要经过一定的考察和选拔。这种考察和选拔称为 “铨选”,主要内容是 “四才”,即身 (身体相貌)、言 (语言表达)、书 (书法水平)、判 (判案能力)。形象萎琐、言词鄙陋者,即使通过了科举考试,也难以获得实际的官职。宋初基本上沿袭唐制,分设明经、进士以及诸科取士。宋神宗时,根据宰相王安石建议,取消明经、诸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但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宋代正式建立殿试制度,常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分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殿试及第后即可授予官职。元代科举也分三级,考试内容改为《四书》。明清两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规范,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明确规定,即以 《四书》 《五经》为考试内容,答卷采用八股文的形式,在文体、结构、字数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类似现代的标准化考试。明清科举的特点,一是以八股文取士,一是学校与科举紧密结合,士子必须首先通过“童子试” (入学考试),取得 “生员” (在校学生,俗称秀才) 的资格,才有可能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首先是乡试,这是省级考试,每隔三年的秋季在各省省城举行,故又称 “秋试”或 “秋闱”,取中者称为 “举人”,第一名称 “解元”; 其后是会试,这是国家级考试,翌年春季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故又称 “春试” 或 “春闱” 或 “礼部试”,取中者称 “贡士”,第一名称 “会元”; 最后是殿试,这是皇帝在宫内殿廷中亲自主持的复试,故又称 “御试”或“廷试”,在会试的当年举行,分三甲 (等) 录取,取中者统称“进士”,一甲第一名俗称 “状元”,第二名俗称 “榜眼”,第三名俗称 “探花”,合称为 “三鼎甲”。获得国家授予的 “举人” 和“进士” 资格,意味着名利双收,自然是读书人普遍追求的人生目标,过去称为 “功名”。“功名”二字,古今看透的人不少,但真正看淡的人却不多。即使像 《儒林外史》 的作者吴敬梓那样的超脱者,实际上也未能免俗。古人曾将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视为人生的两大乐事,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婚姻和事业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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