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物·杨炎
唐代著名理财家。字公南,凤翔天兴(今陕西凤翔) 人。杨炎长得一表人才,诗书画俱佳,《旧唐书》说他“美须眉,风骨峻峙,文藻雄丽”。他撰写的 《李楷洛碑》,当时的文士莫不成诵,传说,东宫太子 (后来的德宗) 将其拓本置于壁上,“日讽玩之”。杨炎在唐代宗时,曾做过知制诰,即为皇帝起草“圣旨”。据说,从唐玄宗以来,诏制撰写得漂亮的,就要推他与常衮,时称 “常杨”。唐代宗时的宰相元载和杨炎是同乡,元载被传统史家称为 “奸相”,他网罗人才,杨炎自然成为他的座上宾,甚至被视为接班人。唐代宗大历十二年 (777),元载被诛,杨炎被贬为道州 (今湖南道县)司马。两年后,代宗驾崩,德宗即位,一朝天子一朝臣,杨炎时来运转,被召回长安,经过宰相崔祐辅力荐,出任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与刘晏同为副相。杨炎与刘晏因元载被诛结下私仇,于是杨炎设计陷害这位同僚。刘晏死后,天下冤之,朝野为之侧目。杨炎为了开脱责任,便派心腹大臣以宣慰为名,前往各地,暗示说杀刘晏不是他的过错,而是德宗自己的意思,因为刘晏曾经建议代宗立独孤妃为皇后,德宗的皇储地位险些不保。消息传到禁中,德宗遂起诛杀杨炎之心。杨炎尽管政治品格颇有问题,但在理财方面却是一把好手,其开拓精神并不在刘晏之下。他生前做的两件大事,一是将国库和皇帝私藏分开,公私分明,便于管理;二是改革税制,实行 “两税法”。此前,唐王朝实行的是以丁定赋的租庸调制,丁指成年男子,租指田租 (土地税),调指户调 (户税),庸指力役。按照唐王朝的规定,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 (一百亩),每丁每年纳粟二石为租,纳绢二丈、绵二两为调,服役二十天或以纳绢代役为庸。这种税制是以均田制即国家将官田平均分给农户为前提的,但唐代中叶以后,随着土地兼并之风的盛行,均田制逐步瓦解,大量田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许多农户则变为佃户、庄户、客户,国家税收大为减少,财政困难。杨炎便提出 “两税法”,基本精神就是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作为纳税的标准。两税法规定,不管主户、客户,一律在现居住地立户籍,不管人丁多少,一律以资产确定纳税高低。商人按财产纳税,税率为三十分之一。纳税面扩大,国税分担合理,不但相对减轻了普通农户的负担,而且大大增加了国库的收入。两税法还将杂税废除,并规定夏秋两季的纳税时间,这样,“赋有常规,人知定制”,使国家税制规范化。两税法推行的当年,唐王朝的税款就从以往的一千二百余万贯猛增到三千余万贯。尽管如此,德宗并没宽宥杨炎。就在两税法推行的第二年,本来就与杨炎水火不容的宰相卢杞终于抓到致其死命的把柄: 一是他曾让河南尹以官府的名义高价收买他在洛阳的私第,二是他在长安郊外唐玄宗曾经临幸的所在建立私庙,据说是因为此地有王气。杨炎有口难辩,唐德宗大怒,下诏谴责杨炎,斥他 “苟利于身,不顾于国”,贬为崖州司马。崖州就是现在的海南琼山县,在当时是非常边远的地方,当杨炎失魂落魄行至离崖州百里之处,德宗派出的宦官追上他,带来了圣旨: 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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