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茗香诗论》新诗鉴赏
诗论,一卷,清宋大樽撰。大樽(1745~1804)字左彝,一字茗香,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官至国子监助教,以母老引疾归,晚年隐居西湖。
宋氏论诗持正统儒家观点,对于一些稍微偏离正统的言论,他都要进行驳斥。如其论诗之本,驳陆机《文赋》中“漱六艺之芳润”,言其“非本也;约六经之旨,乃本也”。陆氏主张在儒家经典中汲取内在与外在之美,故言“芳润”。宋言六经的旨归才是诗之本,也就是说儒家之道才是诗之本原。“曾经圣裁”和经大儒注释的《诗经》是古代诗歌的顶峰,雅颂的作者是圣人之徒,他们才是最伟大的诗人。
论及“齐、梁、陈、隋之格之降而愈下”的原因时,宋氏认为这在于诗人多失节而事二姓。他说:“群言之长,德言也。女事二夫,男仕二姓,尚何言乎?”“诵其诗不知其人,斤斤焉仅斥其诗格卑靡,定为下品之第,何异向名倡而责之曰:曷不缀道论以自娱?苟展其狂直,以匡益无行,岂不方圆其枘凿哉!”作为抒情诗作者的品德是会对其诗创作有影响的,但是像宋大樽这样把“品德”问题仅归结为是否“仕二姓”,荒唐而可笑。这除了表明评论者本人思想的陈腐外,又能说明什么呢?
宋还反对“发愤著书”,不赞成诗中摅写怨愤,作不平之鸣。他认为这样不仅“失所养”“丧诗品”“婴累悔生”,并以此告诫那些“山泽之臞之有怨愤者”。可见作者还在替统治阶级恫吓那些“失职不平”的士人。
此书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清诗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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