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絸斋诗谈》新诗鉴赏
诗论,八卷,清张谦宜撰。谦宜(1639~1720)字稚松,号山农,又号书隐老人,膠州(今山东胶县)人。少年落拓不羁,以诗名,中年折节读书。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未出仕,闭户研读,著述。
此书为作者学诗笔记。第一、二卷为统论,论诗之大旨,论各体诗;三卷为《学诗初步》,以论诗法为主;卷四至卷七评论从汉到清历代诗人;卷八为杂录。
本书既有对诗歌特质、诗歌各种体裁和诗歌创作的概括而系统的论述;也有对具体诗人、具体作品的细致分析,可资借鉴处很多,作者独到之见也不少。如传统诗教强调温柔敦厚,崇尚中和之美。对于什么是“和平”,张氏解释说,这主要指“学者必须涵养渟蓄,令其深厚”;而不是指写诗不能“伤触人”。他发挥说:“其实《三百篇》有骂人极狠者,如‘胡不遄死‘’豺虎不食’等句,谓之乖戾可乎?盖骂其所当骂,如敲朴加诸盗窃案贼,正是人情中节处,故谓之‘和’。又如人有痛心,便须著哭,人有冤枉,须容其诉,如此心下才松颡,故谓之‘平’”。
作者主张诗应出于真情,不要装假做作:“诗要老成,却须以年纪涵养为洊次,必不得做作装点,似小儿之学老人。且如小儿入学,只教他拱手徐行,不得跳跃叫喊,其天真烂漫之趣自不可掩。甫弱冠,则聪明英发之气,溢于眉睫。壮而授室,则学问沉静之容,见于四体。艾髦以后,则清瘦萧散,无所不可。”
因此,他反对唱和应酬之作。如苏轼之大才,张亦认为其“唱和诗令人气闷”,并得出“应酬之害诗”的结论。
他主张:“无兴致不必作诗,没意思不必作诗。无实意实事不必强拉入诗。如未老而言老,不愁而言愁,无病而言病,皆是大忌。”
关于诗中说理问题张氏也有较通达的解释。他说:“盖理由我运,则操纵如意,或虚或实,或大或小,随其识力所到,变没隐见于语言外者,皆诗之根也。”“善谈理者,不滞于理,美人香草,江汉云霓,何一不可依托!”
他反对那种“仁义礼智不离口,太极天命不去手”的像“有韵之《四书》《五经》”式的诗歌。
书中谈及诗的风格、韵味、技巧之处也有些可取的意见。
此书作者写定于晚年,据作者自云:“吾十三学诗,今五十五稔矣。刀痕箭瘢,遍体鳞皴,然后敢为后人言。”是其终生写诗经验的总结。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排印《清诗话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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