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李杜诗话》新诗鉴赏
诗论,亦名《养一斋李杜诗话》,三卷,清潘德舆撰。德舆见《养一斋诗话》。
潘氏论诗推崇盛唐,宗法李杜。此书即是评论李白、杜甫及其作品的专著。书之开篇引朱熹之语:“作诗先看李、杜,如士人治本经,本即立,方可看苏黄以次诸家。”全书不仅系统地论述了李、杜作品之内容、艺术风格,而且就二人生平、思想、立身大节,详加考订,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意见,也对一些常见的论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潘氏据朱熹所言:“李太白诗非无法,乃从容于法度之中,盖圣于诗者。”杨慎说:“太白为古今诗圣。”朱所说“圣”,只是指李白在诗歌史上的地位相当于圣人,不包含有道德评价之意,杨说比较含混。潘氏将此评价移作对李白和李诗的伦理评价。对于过去尊李白为“诗仙”,他表示了不满,“究竟仙是何物”?“以虚无不可知者相拟,名尊之,实外之矣”。他认为李白“深合古诗人之义”,“于三纲五常之道,数致意焉”。基于此,他批评王安石所说“其(指李白)识汙下,十句九言妇人酒耳”,指出:“诗理性情,世俗见地,自宜痛扫,然必摘其全集之微玷,侪之浅人,亦无当于论世知人之识矣。”
对于杜甫,潘亦特别强调他的尊君忧国之心:“惟子美以志士仁人之节,阐诗人比兴之旨,遂足为古今冠。”并赞美陆九渊对杜的评价:“杜陵之出,爱君悼时,追蹑风雅,才力宏厚,伟然足镇浮靡,诗为之中兴。”认为此评“遒劲简括”。唐人不似宋人及宋代以后人那样迂腐而好缘饰,杜甫有一些投赠权贵的诗,并与王维、郑虔的关系很好,不以二人“汙伪命”(做过安史叛军的官)而远之。何焯言郑虔为名士,“如珠玉犀象,虽无用而不可少”。顾宸言:“供奉(指李白)之从永王,司户(指郑虔)之仕禄山,皆文人败名事,使硁硁自好者处此,不知作几许云雨反复。少陵当二公贬谪时,深悲极痛,至促使与同生死,古人不以成败论人,不以急难负友,其交谊真可泣鬼神。”这些说法都是主张除却君臣一伦外,还允许有朋友一伦存在的。潘氏对此大加挞伐:“此二说乃名教之蠹也。夫所贵名士者,贵其识不义耳……且朋友,以义合也,友如未汙,则当辨其冤地‘伤心’、‘严遣’之时,友如已汙,则当绝其交于功罪核实之日,此非硁硁自好,义也。”实际上这些论点恰恰表现了潘氏的封建正统意识,认为朋友之义是要严格服从君臣之义的。儒家的伦理价值本来是包含有多元倾向,但到了专制发展到极端的时代,便要求人们废除一切价值,服从臣对君忠的绝对价值,从而把个人价值压缩到最低点。
此书本附于《养一斋诗话》,今人郭绍虞收入《清诗话续编》。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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