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薑斋诗话》新诗鉴赏
诗论,三卷,清王夫之撰。夫之见《古诗评选》。
王氏论诗强调“意”,他说:“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若齐、梁绮语,宋人摶合成句之出处,役心向彼掇索,而不恤己情之所自发,此之谓小家数,总在圈缋中求活计也。”他所说的“意”不单纯指作品内容,而是其所含的全部意蕴。这种意蕴的展开和变化构成了作品的“势”。“以意为主,势次之。势者,意中之神理也。唯谢康乐为能取势,宛转屈伸,以求尽其意;意已尽则止,殆无剩语;夭矫连蜷,烟云缭绕,乃真龙,非画龙也。”这种“势”是艺术作品的内在结构,是艺术的逻辑力量。它一旦产生后就有自己的发展规律,甚至不为艺术家自己所左右(因为“势”本身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
王氏还从创作和社会效果的角度对孔子所说的“兴”“观”“群”“怨”作了新的解释:“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可以’云者,随所以而皆可也。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他把四者联系起来,主张个人感情的抒发和社会教化作用是统一的,它们可以互相促进,并认为只有互相促进才能更好地完成它们各自的使命。他还力图打通创作和鉴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隔阻。
书中就“情”、“景”关系作了深入论述。作者认为“情”乃一诗之主。“景”乃“身”之所历、目之所见的“现景”真景。关于情景关系,他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他还说:“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天情物理,可哀而可乐,用之无穷,流而不滞,穷且滞者不知尔。”从这些可见王氏是富于艺术辩证观念的。
他还强调自然,反对模拟,对江西派、明前、后“七子”、竟陵派都有所批评。对一些“恶诗”作了严厉的指责。他说:“更有数种恶诗:有似妇人者,有似衲子者,有似乡塾师者,有似游食客者。”这种“恶诗”,还包括“艳诗”。他说:“前所列诸恶诗,极矣;更有猥贱于此者,则诗傭是也。诗傭者,衰腐广文,应上官之征索;望门幕客,受主人之傭托也。彼皆不得已而为之。”
本来古代诗歌的社会应用性就很强,受雇于人者为上官为东家写的诗歌是所谓“社会功用”中的最下者,船山对这些作品的讥讽也说明了他对这种社会风气的厌恶。
此书所表达出的文艺思想是深刻的。
全书包括三部分:一、《诗绎》,共十六条,以评论《诗经》中品为主;二、《夕堂永日绪论·内篇》,四十七条,附“外篇”五十二条,评论历代诗人,以明诗人为主,“外篇”评论时文;三、《南窗漫记》,共三十二条,多记录师友遗诗。此书为后人所辑,名亦为后人所题。
《清诗话》本二卷,未收《夕堂永日绪论·外篇》和《南窗漫记》。今人戴鸿森校注之《薑斋诗话笺注》包括上述三部分。
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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