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 《诗经》 的采集与编定·删诗说
关于 《诗经》的编定,汉代一些学者认为是经孔子删定而成的。此说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东汉王充《论衡·正说篇》中也说:“《诗经》旧时亦数千篇,孔子删去重复,正而存三百五篇。”《汉书·艺文志》也说:“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此说影响颇大,后世学者,如唐代陆德明、宋代欧阳修、王应麟、马端临、邵雍、清代顾炎武等皆据以发挥解说,至今还有人力证其说。赞成孔子删诗说者的主要论据是:
1. 《史记》、《汉书》是可信的权威史书,且去周未远,所记诸事不容怀疑。
2. 当时的诗绝非仅仅三百五篇,《书》《传》所载许多逸诗即不见于今本《诗经》。故欧阳修说:“以《诗谱》推之,有更十君而取一篇者,有二十余君而取一篇者,由是言之,何啻三千?”又说: “删诗云者,非止全篇删去,或篇删其章,或章删其句,或句删其字。”(《诗本义》)
3.当时诸侯国有千余,绝非仅仅十三诸侯国及两地区才有诗; 历代皆会有诗,绝非 《诗》之所载“六王”才有诗。故邵雍说: “诸侯千有余国,《风》取十五;西周十有二王,《雅》取其六。”(《击壤集》)
4.《论语·子罕》载孔子语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此语即指孔子删诗事。
此说存在许多难以解释的地方,逐渐引起后来学者的怀疑。首先提出怀疑的是唐代的孔颖达,他说:“如《史记》之言,则孔子之前诗篇多矣。案: 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言古诗三千余篇,未可信也。” (《诗经正义·诗谱序疏》)之后宋代的朱熹、叶适,清代的崔述、朱彝尊、方玉润,近代的魏源、梁启超以及当代的绝大多数学者都对孔子删诗说提出了质疑。比较有力的论据有:
1.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公元前544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到鲁国观周乐,鲁国乐工为他演奏的十五《国风》的名称与编排顺序与今传本子基本相同,说明当时被称为周乐的《诗经》已基本编集成册,并已流传到鲁国,但孔子那年才八岁。
2. 《史记》说孔子删诗是在自卫返鲁之后,但据《论语》所载,孔子本人在此之前便不止一次地提到 “诗三百”。
3. 各诸侯国君臣宴飨或使者相会常常“赋诗言志”,所赋之诗绝大多数都出于今本《诗经》。“赋诗言志”之风在孔子之前早已流行,若没有通行的定本,诗何以能够成为表情达意的“恒言”;宾主双方又何以会信手拈来,运用娴熟得当;又何以在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赋诗中心领神会呢?私人的删定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当然,说孔子未曾删诗,指的是孔子未曾将“古者《诗》三千余篇”删至今本的305篇。我们并不否认孔子对《诗经》的文字、方言、乐谱等方面所做的整理修订,对《诗经》的完善、传播和保存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说孔子未曾删诗,不是说当时未曾删过诗,也不是说六百余年间只有305篇诗,被称为礼乐之邦的鲁国绝不会在几百年间连一首风诗都没有。那么,究竟是谁删定的呢?《国语·鲁语下》记载说: “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之太师。”鲁国乐工为吴公子季札演奏“周乐”,《周礼·太师》载,当时以《诗》教国子教瞽矇的是太师。故可以推知,最后的删选编定者当是周王朝的太师等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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