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 《诗经》 创作的文化背景·敬德保民
周人继承了殷商时期唯天为尊、君权神授的天命观,但对“天命”的理解已与殷人明显不同。殷人一切事情都要求神问卜,征求上天的意见,依赖天命的安排。而周人通过殷王朝的灭亡意识到人民在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明确提出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等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将天命与民意融为一体。“天命”已不是上天的主观意志,而是代表着现实社会中人民的意愿。周人对待天命也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包含着自我道德的主动追求,包含着对现实人生民心向背的体认考察。人的命运很大程度上由自己来决定。
为了解释周人取代殷王朝的合理性,为了巩固周人的政权以达到长治久安,周人又提出了 “天命靡常” (《大雅·文王》)、“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尚书·蔡仲之命》) 的德治观念。“德”是向统治阶级提出的关于敬天、治国、修身的行为准则。“德”观念的出现,鲜明地体现出周人对自身价值的重视,标志着宗教神学体系的动摇,标志着理性精神的觉醒,人性的自觉,标志着以人为本位思想方法的萌起,标志着周人的思维取向已渐由尊天事鬼转向重人务实。
基于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和德治观念,周人明确提出了 “敬德保民” 的治国纲领。所谓 “敬德”,便是自我道德的完善,事事依礼而行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所谓“保民”,便是施恩惠于民,要“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 《左传》定公十一年)。“敬德保民”是周人政治思想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了《诗经》的艺术创作乃至后来的说诗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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