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 《诗经》 的采集与编定·采诗说
先秦古籍中没有明确提出采诗说,但有两条与此说相关的记载:
《孟子·离娄下》曰: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 《春秋》作。”《说文解字》曰:“丌,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曰: “《孟子》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 ‘迹’ 即 ‘丌’之误。”
《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语说: “故《夏书》 曰: ‘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杜预注曰: “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春秋左传集解第十五》)
汉代学者因承此说,明确提出采诗说,认为周朝便有采诗的制度,说法颇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礼记·王制》: “天子五年一巡守(狩)。岁二月东巡守,……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
《孔丛子·巡狩篇》: “古者天子命史采诗谣,以观民风。”
《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何休《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 “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汉书·艺文志》: “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刘歆《与扬雄书》:“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逌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欲得其最目。” (《方言》)
以上诸说关于采诗的时间、方式及采诗之人都有很大的出入,说明汉人可能是参照汉乐府的采诗制度所做出的推测,其中一些细节可能出于想象,未必符合历史原貌,但采诗之制应是存在的,否则在交通不便、语言互异的情况下,遍布黄河及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民间之诗便难以汇集王庭。我们以为进行采诗工作的当是周王朝及各诸侯国的乐官,《小雅》、《国风》中的许多诗便是靠乐官“采诗”汇集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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