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玄妙
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语出西汉扬雄《法言》逸文:“或曰:辞达而已矣。曰:圣人之文,其隩也有五:曰元,曰妙,曰包,曰要,曰文。幽深之谓元,理微之谓妙,数博之谓包,辞约之谓要,章成之谓文。圣人之文,成此五者,故曰不得已。”《渊鉴类函·文章》引东汉荀悦《申鉴》称引扬雄之语,“元”作“玄”。汉时多取杂文学观念,圣贤之“文”,包括了诗赋文章及其他著作。扬雄认为,文章创作犹如探索宇宙自然的秘密,而得其深奥微妙的道理。因此,写作必须幽深有味,理在言外,令人神往,既“玄”且“妙”。后人加以引申,指深奥微妙的道理在诗歌文学中的形象表现。如《后汉书·冯衍传》引冯氏《显志赋序》云:“显志者,言光明风化之情,昭章玄妙之思也。”唐孟浩然诗云:“渐通玄妙理,深得坐忘心。”后来的艺术评论家,又把“玄妙”的美学概念加以引申发挥,指艺术创作中的想象、构思与灵感兴会。《法书要录》卷四云:“夫翰墨及文章之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若心悟精微,图古今于掌握,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优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这实际上已涉足于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领域,因此引起后人的兴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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