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声情
古代诗学概念。刘熙载《艺概·诗概》:“诗以意法胜者宜诵,以声情胜宜歌。”“声情”一词,分而言之,声是声音,情是情感;合而言之,是指声律中表达出来的情感。体裁不同,对于“声情”的艺术要求也有变化。“声情”既可指声中之情,也可指声情并茂。理论分析固然可以“声”“情”分开,但就实际作品来说,“声”与“情”是密不可分的。《毛诗序》:“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情在先而声在后,这是创作的情形。但就听者方面说,是由声知情,声在先而情在后。所以,“声情”一词,是站在鉴赏批评的角度。著名的“季札观乐”(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就是由声知情的典范。《汉书·礼乐志》:“是以纤微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阐谐嫚易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之音作,而民刚毅。”这也是以声逆情。一首诗的“声”“情”之间,既可和谐统一,也能分离为二。齐梁时代,永明声律“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宋书·谢灵运传论》),尽管它对唐代律体的形成曾起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片面追求声美而遗弃情深,其结果,只能是有声而无情。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四要素中,声、情占二,可见在诗歌创作中其地位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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