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艳
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语出刘勰《文心雕龙·情采》:“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韩非云‘艳采辩说’,谓绮丽也。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文辞之变,于斯极矣。”这里,显然是把“艳”解释为绮丽,指词章华美、境界绚丽的风格特色,它与素朴平淡相对,显示出一种色彩缤纷的气派。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专有“绮丽”一品,“雾馀水畔,红杏在林,月明华屋,画桥碧阳”,形容其特点是诗歌语言富于色彩美,表现出的境界是五光十色,娇媚动人。清代郎廷槐《师友诗传录》云:“诗丽于宋,艳于齐。物有天艳,精神气泽,溢自气表。……如《卫》之《硕人》,《骚》之《招魂》,艳极矣,而亦真极矣。……浮薄之艳,枯槁之素,君子所弗取也。”他还说“谢玄晖艳而韵,如洞庭美人,芙蓉衣翠羽旗,绝非世间物色。”反映出中国古代文论主张华美的文辞与质朴雅正的内容相结合,反对片面追求声色之美。从中国古典诗歌发展的过程来看,“艳”的风格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文质相称,“丽不伤浮”,如古人解《诗品》所言:“富贵华美出于天然,不是以堆金积玉为工,如春入园林,百卉向荣,自有生意。”另一种是内容贫乏,只在语言形式上雕琢粉饰,宫体诗、宋西昆体等作品即是此类代表。如明代杨慎所说:“绮多伤质,艳多无骨。”明代谢榛云:“作诗虽贵古淡,而富丽不可无。比如松篁之于桃李,布帛之于锦绣也。”在诗歌风格的百花园里,艳丽和素朴各有其妙,都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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