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夺胎换骨
古代诗学概念。原是宋代江西诗派的一种创作主张。见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卷一记载黄庭坚语:“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夺胎”和“换骨”主要都是指学习前人构思和诗意的问题,不同于“点铁成金”侧重于师法前人语辞。然“夺胎”和“换骨”二法在学习前人构思和取意的前提下,具体内容又略有区别。依“换骨”法写成的诗,其句法结构与前人作品基本相似,句数也大致接近,这是主要就学习前人构思立意而言;如果主要是取前人的诗意,则诗句也可衍演或缩减。依“夺胎”法写的诗,允许在原来作品基础上“形容”扩充,也就是在句法结构上可有较大变化,句数可有较多增加,甚至可以跨越一定的文体界限。无论是着重于学习古人语辞的“点铁成金”,还是着重于借鉴古人构思立意的“夺胎换骨”,它们本意都包含以故为新的思想,从江西诗派特别是黄庭坚的创作实际看,也未尝没有取得某种求新的效果,因此不能用“蹈袭剽窃”一语对它全盘否定。但是,诗歌创作的道路应该十分广阔,以上方法毕竟只是其中的一条仄径,而非主要的通途,黄庭坚对此强调太过,并不妥当,何况许多江西派诗人运用这种方法写诗,往往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故被王若虚讥为“特剽窃之黠者”。虽然黄庭坚不必替后人陷入蹈袭剽窃泥坑任过,但却说明,他提倡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主张本身包含着比较明显的缺点。元韦居安《梅磵诗话》卷上指出:“‘夺胎换骨’之法,诗家有之,须善融化,则不见蹈袭之迹。”立论比较公允,这种态度也适合于对待“点铁成金”之法。参见“点铁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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