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事核而实
古代诗学概念,原是唐白居易对诗歌内容提出的艺术要求。语见其《新乐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事核而实”,是就新乐府讽谕诗的思想内容而言,意思是说,诗歌所描绘的故事,句句真实,绝无谎言,经得起事实检验,可作为治政者的借鉴。这是根据司马迁的“实录”和王充的“不虚妄”等理论而加以发挥。在唐代的新乐府运动中,白居易强调诗歌的比兴美刺和劝善惩恶 ,以便为改良封建政治服务。为了实现诗歌的这一积极社会作用,必须重视作品内容和题材的真实性。他认为只有“其事核而实”,才能使人相信,作为历史镜鉴,传之久远。诗歌作品能使人认识政治社会的真实面貌,进一步产生改革现实的要求。这与其《策林·议文章碑碣词赋》的批判精神是一致的:“书事者罕闻于直笔,褒美者多睹其虚辞”,“若行于时,则诬善恶而惑当代;若传于后,则混真伪而疑将来”,指出“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可作为“事核而实”的具体说明。白居易所作的《秦中吟》、《新乐府》等讽谕诗所描绘的故事,大都有一定的历史事实作根据,并非凭空杜撰,正是这一创作思想的表现。但白居易固然强调真事与核实,同时也并不完全排斥艺术的想象和虚构。其讽谕诗的不少细节描写,就明显出于艺术想象。后世不善学者,一味强调真实“事核”,则可能因违背艺术特征而引入创作的仄径。参见“辞质而径”、“言直而切”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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