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神妙
古代诗学概念。语出《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谓之神。”《周易·说卦传》:“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原是变化巧妙,莫测高深之谓。而汉魏以后,“神妙”的概念引入美学领域,如嵇康《声无哀乐论》秦客云:“师襄奉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 斯皆神妙独见,……前史以为美谈。”作者则答曰“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围绕“神妙”的美学境界而反复辩难。而自齐梁时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篇提出“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的文学观念后,又被诗人与文论家广泛地运用于诗歌美学领域。如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诗云:“国初已来画鞍马,神妙独属江都王。”而白居易更进一步从诗歌美学角度进行了理论概括:“文之神妙,莫先于诗。若妙与神,则吾岂敢?如梦得‘雪里高山头白早,海中仙果子生迟’、‘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之句之类,真谓神妙,在在处处,应当有灵物护之……”(白居易《刘白唱和集解》)中国传统诗论认为,所谓“神”,是指一种连结宇宙造化与艺术生命的超凡的力;所谓“妙”,即“妙不可言”,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神”表示的是“道”的变化无穷的方面,“妙”则是“神”所达到的结果,即所谓“穷神观化”。韩康伯云:“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可见,“妙”同样也具备这种超以名外,言象莫测的性质。而“神”与“妙”这两个范畴的结合,就是艺术之顶峰。所以古人评画,“神”了也便“妙”了,“妙画通神”,变化飞去! 画论如此,诗论亦然。章学诚《文史通义》云:“学术文章,有神妙之境焉。末学肤受,泥迹以求之;其真知者,以谓中有神妙,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者也。”“神妙”这一艺术范畴,最集中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古典美学中那种不拘于物,追求自由挥洒的精神特质,表现了追求超凡入圣的完美极致的最高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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