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悖论说
悖论(paradox)是指貌似自相矛盾甚至荒谬、但细察却见矛盾双方谐和一致的陈述。它原是一个古老的概念,自柏拉图起,就不断有人用它组织警句妙语,其简单形式如“勇敢的懦夫”(这叫作“矛盾修辞”)。它作为一种构思方式,旨在取得新人耳目、发人深思的艺术效果。新批评派则把它奉为诗法总则。布鲁克斯(C.Brooks)说,“诗歌语言即是悖论语言”,“只有使用悖论,才能通向诗人要诉说的真实”(《悖论语言》)。从修辞到思维方式,它虽涉及很广,但用于中诗,顺畅无碍。美籍华裔学者罗郁正说,矛盾修辞在中国根本算不上词格,日常用语里就比比皆是,如“大小”、“多少”。诗须对仗后,运用反义复合词已成特色,甚至很早就用以入诗,如“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陶渊明《挽歌诗三首》之一)这是诗语悖论的例子。有些诗句似是信口吟出,实际上纠结着复杂的潜在矛盾,或深刻意蕴,细读之下,便可见出其诗意悖论。美国学者傅汉思(Hans H.Frankel)就杜甫写王嫱北嫁之句“千载琵琶作胡语”(《咏怀古迹》之三)分析说:在杜诗里,琵琶的“胡语”一语双关,每层意思都包含着一种悖论。一方面琵琶曾是胡人的乐器,同其他乐器以及多种乐曲、舞蹈一起,由中亚的行旅带到了中国。在中国,琵琶流传开来,既可以独奏,又可以为乐府歌曲伴奏。因此,提及琵琶很适合联想叙说王嫱北嫁匈奴之行的乐府(以及近“千载”之后的仿作)。由于音乐“语言”为两族人民所共享,即运用和理解它不受民族疆界,这句诗就是悖论性的了。另一方面,这支胡曲又描绘了王嫱不寻常的处境:她虽为汉人,却不得不作为单于的阏氏居住在匈奴。这种举目无亲的异乡环境强加在她身上,并且变成了一支胡曲。在此,使这个人物形象具有悖论性的原因是:这首吟咏王嫱的诗是以汉语而非以“胡语”写成。该诗最后一联因而巧妙地表现出王嫱自身的悲剧冲突——她外表是单于阏氏(非自愿的),而内心却忠于中华文明(《梅花与宫女》,纽黑文,1976)。由此例可见诗意悖论所含的深沉的感情矛盾和思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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