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文学
与诗学有关的文论概念。古今涵义有变化和不同。在中国古代,“文学”要义有四:一是泛指文化学术。孔门四科,“文学子游、子夏”。《荀子·大略》:“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二是指专门研究儒家经典和一般文化学术的人。《韩非子·六反》:“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史记·儒林传》:“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三是指官名。汉制,于诸王国,各州郡皆置“文学”。《史记·儒林列传》:“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以后魏、晋、北周、唐,均不设“文学”之官。四、也指文章或文才。如《南齐书·文学传》《隋书·文学传》同其他正史中的《文苑传》一样,都是为文章之士立传,所以“文学”概念的内涵,其义略同于“文章”,即今天所说的广义的杂文学。在中国典籍和传统文论中,也有个别的“文学”内涵接近于今天的纯文学观点的。如《梁书·简文帝纪》中说萧纲“引纳文学之士,赏接无倦,恒讨论篇籍,继以文章”。清刘熙载《艺概·文概》:“儒学、史学、玄学、文学,见《宋书·雷次宗传》。大抵儒学本《礼》,荀子是也。史学本《书》与《春秋》,司马迁是也。玄学本《易》,庄子是也。文学本《诗》,屈原是也。后世作者,取涂弗越此矣。”这只是偶尔及之,还说不上是自觉的纯文学的“文学”概念。就连刘熙载的《文概》,开宗明义,还是说:“六经,文之范围也。”我们今天所说的作为纯文学的“文学”概念,确切地说,是由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文学小言》,《屈子文学之精神》等论文中,才正式由日本引进并开始使用的。这种“文学”概念,在当时多称为“美术”。我们今天将古代的“文章”笼统地称之文学作品,实际上是枉古从今。现代有些文学批评史家,有鉴于此,才特地使用了“杂文学”、“纯文学”两个概念。“杂文学”的外延等同于“文章”,“纯文学”的外延则为以审美为特质的各体文艺样式,如诗、词、戏曲、小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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