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美恶对待
古代诗学概念。语见清叶燮《原诗》:“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有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对待,双方并峙,相对而立,通常指矛盾而又互相依存的事物或对照鲜明的事物特征。叶燮认为,天下万物和社会生活中,无时无处不可发现对待之义,如日月、寒暑、昼夜、生死、贵贱、贫富、高卑、上下、长短、远近、新旧、大小、香臭、深浅、明暗等等。文学作品也具有不同的风格特征,如平奇、浓淡、巧拙、清浊等等。诗人的创作则有会通与异变、陈熟与生新的不同追求。凡此种种,都说明对待之义普遍存在,矛盾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文学创作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叶燮与人论争,坚持如下二点:其一,对待两端,各有美恶。他反对在这个问题上简单地是此非彼,完全以甲为美,全然以乙为恶;评价文学作品,将一种风格褒得完美无缺,而将另一种风格贬得全无是处;或者认为,诗歌创作只有追求新变才值得肯定,提倡复古则应该统统否定。叶燮认为这样的态度和做法是不足取、不值得提倡的。“若主于一,而彼此交讥,则二俱有过。”任何片面的取舍,都将陷入偏颇。这对鼓励和扶助多种诗歌风格的产生、发展,正确处理学古和求新、继承和创造,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其二,对待两端的美恶,并不是一成不变,始终如初,而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补充兼济的,“幽兰得粪而肥,臭以成美;海木生香则萎,香反为恶”。又比如他认为,人皆以生为美,以死为恶;以富贵为美,以贫贱为恶,然而,尽忠而死与媚佞苟全,清贫鲠贱与浊富淫贵,其美恶又恰好换易了位置。诗歌创作也是如此,“陈熟”偏于拟古,“生新”偏于求变,假如学古不以新变为目的,新变不以学古为前提,都将成为偏失之见,只有“二者相济,于陈中见新,生中得熟,方全其美”。他要求诗人采掇对待的两端,使创作朝着“全美”的方向发展,这是古代文学批评史上一种卓越的见解。刘勰主张奇正相参,华实并茂。钟嵘肯定“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诗品序》)。殷璠赞成“文质半取,风骚两挟”(《河岳英灵集论》)。竟陵派提倡学古与写心相结合。这些主张都包含着艺术辩证法因素。叶燮的论析与他们的意见在思想实质上保持着一致,而分析则非常深刻透辟,在艺术辩证法方面,又有超越前人之处,在古代美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有其突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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