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辞质而径
古代诗学概念。原是唐白居易对于诗歌语言艺术的要求。语见其《新乐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篇序言,标举了唐代新乐府运动的宗旨,是其理论纲领。其中涉及到诗歌艺术的体制、语言、风格、内容等各个方面。“辞质而径”,就诗歌语言艺术而言。质,指语言文风的质直朴素,而不是指内质——即作品的思想内容;径,径直,直率。意思是说,新乐府诗歌的文学语言,应该朴素无华,自然晓达,浅显直率,通俗明白,令人一读就懂,容易理解。只有诗人的文学语言尽量与人民口语相接近,才能最大限度地扩大诗歌的社会影响,以增强其斗争力量。的确,白居易的讽谕诗、新乐府等诗篇,语言浅显直露,通俗明白,早有“老妪能解”的传说,这不但加强了诗歌“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的社会效果,而且使他的诗歌不胫而走,广泛流播,大大增强了影响。据其《与元九书》,白诗“往往在人口中”,“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这和他有关诗歌语言“辞质而径”的主张有关。白诗“辞质而径”,虽然不免有过分浅率直露之嫌,但总的说来,其通俗平易、明白如话、“老妪能解”,也是经过艰苦的艺术劳动创造出来的一种“平淡”境界,一样具有艺术魅力,而非不加思索,冲口而出的粗制滥造。所以袁枚《随园诗话》卷六称引周元公语云:“白香山诗似平易,间观所存遗稿,涂改甚多,竟有终篇不留一字者。”封建士大夫讥其“俚俗”,实是偏见。在诗歌语言的通俗化、口语化方面,“辞质而径”的白诗,是后代诗歌创作的一个典范。参见“言直而切”、“事核而实”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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