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研究·毛诗传笺
简称《郑笺》。诗经注本。二十三卷。东汉郑玄(127—200)撰。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属山东)人。生当经学家郑众之后,故世称“后郑”。曾入太学学今文《易》和公羊学,后从马融学古文经。学成归里,聚徒讲学。因党锢事被禁,潜心著述,以古文经说为主,兼采今文经说,遍注群经。平生著述凡百馀万言。其中以《毛诗传笺》、《毛诗谱》、《仪礼注》、《礼记注》、《周礼注》影响最大。郑玄自谓“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毛诗正义》引郑玄《六艺论》)。所谓“表明”,是对《毛传》没有说清楚的地方,加以说明;所谓“识别”,是对《毛传》所说意见不同的地方,加以辨别。《毛传》释词,过分简略,而且很少疏通文理,说明篇旨。《郑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郑风·丰》“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下,《毛传》曰:“丰,丰满也。巷,门外也。”解释词义而没有说明篇旨。《笺》云:“子,谓亲迎者。我,我将嫁者。有亲迎我者,面貌丰丰然丰满,善人也,出门而待我于巷中。”诗的主题就清楚了。郑玄作《笺》,本以尊毛为主,但遇毛说有明显未当之处,亦加笺出,以示订正。其有别解,亦附及之。均在传文之下,笺上己见,但不妄改《毛传》原文。例如《郑风·褰裳》“子不我思,岂无他士”下,《毛传》:“士,事也。”《笺》云:“他士,犹他人也。”按“士”与“人”为同义词,证之上章“岂无他人”,《笺》义较《毛传》为优。又如《式微》篇《笺》改训“式”为“发声”之辞;《终风》篇改训“终”为“既”,《子衿》篇改训“嗣”为“续”,《狼跋》篇改训“公孙”为“周公”,皆较《毛传》原释为胜。《郑笺》吸收了三家诗可取的训诂和解说。例如《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大雅·生民》“履帝武敏歆”,《郑笺》即全用三家说法。盖以汉时经有数家,家有数说,学者莫知所从。郑氏兼通今古文,勾合为一,于是经生皆从郑氏,不必更求他家。《郑笺》论《诗》旨亦有比附义理、牵强附会之处。此外,郑玄笺《诗》在注《礼》以后,往往以《礼》注《诗》,对《诗》中涉及礼制的地方,考释较多。《郑笺》除文字训诂外,偶尔也有借题发挥、感伤时事之语。清代陈奂《郑氏笺考征》,对《郑笺》的来源考证颇详。通行的有《四部丛刊》影宋本,《十三经注疏》本,《四部备要》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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