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诗以达意
古代诗学概念。“诗”原指《诗》,即《诗经》。语出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司马迁“《诗》以达意”之语,继承先秦儒家的“诗言志”说,又直接受到董仲舒的影响。董氏《春秋繁露·玉杯》分析儒家六艺的不同特点,有“《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是非,故长于治”。他们一样认识到儒家六艺,包括诗乐在内,各有自己的特点。但明显不同的是,司马迁改“道志”为“达意”,从而突出了诗歌文学诉诸感情的艺术特征。司马迁之所谓“意”,也即其“发愤著书”的意思,所以《太史公自序》又说:“《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人的情感受到压抑,“意有所郁结”,终于通过“诗以达意”的渠道,源源倾泻发泄,既获得内在的心理平衡,又引起社会的共鸣。因此,“诗以达意”之说,既是古代儒家“诗言志”说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又是通向魏晋六朝文学自觉时代以后的“诗缘情”说过渡的一座桥梁,从而产生巨大的影响。西汉末,刘向明显受其影响。如刘向《列女传》卷四《召南申女》载:召南申女,被人无礼逼婚,申女不从,于是强暴的男家罗织罪名,“致之于狱”,迫她屈服。但申女“贞壹修容”,决不顺从,并且作诗达意,表明了诀绝之心,诗曰:“虽速我讼,亦不女(汝)从。”(按:诗见今《诗·召南·行露》。)刘向据此而加以总结和称颂:“作诗明意,后世称通。”诗是一种特殊之“言”,刘向据“诗以达意”之说而加以发挥:“夫言者所以抒其胸而发其情者也。”(《说苑·尊贤》)其辞赋《九叹》又有“冤结未舒”而“舒情陈诗”之言。魏晋以后,司马迁的“诗以达意”说影响逐渐增大,如刘勰的“为情而造文”(《文心雕龙·情采》)、韩愈的“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送孟东野序》)、杜牧的“文以意为主”(《答庄充书》)诸说,促进了诗歌创作理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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