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诗有七德
古代诗学概念。语出唐皎然《诗式》卷一:“一、识理,二、高古,三、典丽,四、风流,五、精神,六、质干,七、体裁。”“德”一作“得”。其义来自道家哲学。《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是宇宙本体,“德”是“道”存在的个别形态,是一切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先验的依据。换句话说,“德”就是一切事物得之于“道”的特殊本质。《管子·心术上》:“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韩非子·解老》:“德者,内也;得者,外也。”“德者,得身也。”因此,“德”就是事物的特殊本质或特有属性。《文心雕龙·原道》云:“文之为德也大矣!”则用“德”论“文”,说明“文”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本质的事物,形态多样,包罗万象。而皎然“诗有七德”,则用之论诗。“高古”、“典丽”、“风流”、“精神”四者,是诗中四种不同的风格,“识理”,则主要指创作主体的思想及其在作品中的表现,而“质干”、“体裁”则为构成诗的艺术要素。皎然论诗,同时还讲“体德”。《诗式》卷一《辨体有一十九字》中,就有两处体、德连用。他说:“不妨一字之下,风律外彰,体德内蕴,……其一十九字,括文章德体风味尽矣。”可见“诗有七德”不足以概括诗歌之“德”的全部义蕴。从辨体列出的十九字是十九种“体德”。或者说把诗按照思想内容、艺术风格、审美特征的不同,概括为十九类。其中有的偏重于思想内容。如“忠,临危不变曰忠”,“节,持操不改曰节”,“志,立志不改曰志”,属于这一类型的还有“气”、“德”、“诚”、“达”等,可以说都是因诗人的“识理”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内容和品格。至于“高,风韵朗畅曰高”,“逸,体格闲放曰逸”,“思,气多含蓄曰思”,等等,则和“七德”中的“高古”、“典丽”等属于同一类型。而“情,缘境不尽曰情”,“悲,伤甚曰悲”,“怨,词调凄切曰怨”等,其审美特征,又因诗的“质干”不同而不同。还有“力,体裁劲健曰力”,诗的艺术风格,则与诗人对“体裁”的处理方式密切相关。由此看来,“体德”之“德”与“七德”之“德”,都是指诗歌的内容品格,艺术风格,即不同类型的诗歌作品的不同特质。“诗有七德”只是列举七种主要的类型,而不是说诗歌中只有这七种品格、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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