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性与情
古代诗学概念。“性”与“情”既各具独立的内涵,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所以有时并称名之为“性情”或“情性”。语见汉初《诗大序》:“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又云:“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早在先秦时期,“诗言志”已成为儒家传统诗论的开山纲领,《尚书·舜典》有“诗言志”说,《荀子·儒效》也有“诗言是其志也”之句。汉儒在这一基础上,又提出了“吟咏情性”的主张,来作为“诗言志”说的必要的理论补充。性为体而情为用,“性”与“志”近,偏于思想道德的理性判断,而“情”则是血气冲动下的喜怒哀乐一类的感情的本能表现。在汉儒眼中,虽然“性”重于“情”,但“情”作为诗歌的抒情艺术特征提出,已从哲学的理性判断或纯粹的伦理规范,逐渐转向了艺术审美方面。汉儒诗论中的“情性”,肇自古代哲学中的“性情”。性,一般是指先天赋予的人的本性或本质;而情,则是指人与人,或人与自然及社会相交、相接、相感、相应时自然涌现的喜怒哀乐等感情。二者的关系,性为本质,情为现象,前者为体,而后者为用。但是,情又能移性,其反作用也是巨大的,甚至可以改变人性。因此,在文艺创作中,“情”对审美活动十分重要。于是在南北朝后,开始出现了“情”独占鳌头的趋势。因此,“性情”或“情性”作为一个复合词,“情”的审美色彩愈加浓烈,“性”反而退居次要或辅助地位了。如《文心雕龙·体性》篇云:“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刘勰受儒家传统思想熏染较深,所以“情”与“性”并重,难分轩轾。但比汉儒而言,则其“情性”的审美内涵已深了一层。至于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则明显是强烈的抒情占主导地位,揭示了诗歌的抒情特征。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又云:“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天成,莫不禀以生灵,迁乎爱嗜,机见殊门,赏悟纷杂。”则又把“情性”的艺术本质进一步扩大到一切“文章”的领域。唐宋以后,如严羽《沧浪诗话·诗辨》更明确地高倡“诗者,吟咏情性者也”。唐宋以后的作家和文论家,从不同角度讨论了性情与文艺作品的审美特质的复杂关系。当然,这是一般地说,具体而论,如白居易就倒退到以性为主的立场,其《祗役骆口驿……》诗云:“雅哉君子文,咏性不咏情。”口吻与后世理学家相似。不过这只是个别现象。上述诸家的“情性”说,基本上保持传统诗论的观点,在“情”与“性”统一的基础上,或“性”重于“情”,或“情”重于“性”,二者关系是相互促进彼此消长的关系。但总的说来,把抒情而非咏性视为诗歌的艺术特征在“性情”说中愈来愈占主导地位。而发展到晚明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出现了提倡个性解放的唯情论。如汤显祖提出“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耳伯麻姑游诗序》)的主张,代表着作为活生生的个体的人的觉醒。以“情”排“情”,又转入了新时期的新美学思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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