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淫丽
古代诗学概念。指因过分追求形式之美而形成的作品风格。语见《韩非子·解老》:“圣人不引五色,不淫于声乐,明君贱玩好而去淫丽。”韩非批评了注重感官愉悦的文艺现象。“淫”在先秦时代就已具有了多层义蕴,与形成“淫丽”概念相关者,略有三义:一曰过度无节为淫。《尚书·大禹谟》:“罔游于逸,罔淫于乐。”孔传:“淫,过也。”《国语·周语下》:“言爽,曰反其信;听淫,曰离其名。”韦昭注:“淫,滥也。”二曰奢华浮靡为淫。《礼记·王制》:“齐八政以防淫。”孔颖达疏:“淫谓过奢侈。”又《儒行》:“居处不淫。”孙希旦《集解》:“淫,侈滥也。”三以放纵感官,情逾规范为淫。《左传·昭公六年》:“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杜预注:“淫放也。”《礼记·乐记》:“礼者,所以缀淫也。”孔子是第一个用“淫”来批评文艺作品的著名理论家。《论语·卫灵公》:“郑声淫。”又《阳货》:“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说明“淫”是指过度无节,逾越了正统规范。孟子自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诐”为片面,“邪”为失正,对比之下,“淫辞”则为过分,夸大之辞。故赵岐注为“淫美不信之辞”。汉代的辞赋创作,开始自觉地追求愉悦耳目的感官效果。所以扬雄《法言·吾子》中批评说:“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他将辞赋创作等同于“童子雕虫篆刻”,说是“壮夫不为也”。李轨注:“奢侈相胜,靡丽相越,不归于正也。”到魏晋南北朝时代,以华丽的辞采抒写主体鲜明强烈的情感,逐步成为文艺家审美追求的主要倾向。肯定这种倾向的理论家如曹丕主张“诗赋欲丽”(《典论·论文》),而陆机在《文赋》中则更大胆地提出了“诗缘情而绮靡”的命题,反对者坚持儒家正统的“发乎情,止乎礼义”(《诗大序》)的原则。刘勰《文心雕龙·情采》说:“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批评时尚“以文造情”为“淫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像唐刘知幾《史通·载文》云:“爰洎中叶,文体大变,树理者多以诡妄为本,饰辞者务以淫丽为宗。”则把历时数百年的文艺思潮,审美倾向,各种文章的艺术追求全部否定了。但是历史上持折衷论者也不乏其人。如唐魏徵《隋书·文学传序》则对八代文风作了较有分寸的总结,其中对“淫丽”所立的义界,也较为全面而有历史的代表性。他说:“自汉魏以来,迄乎晋、宋,其体屡变,……暨永明、天监之际,太和、天保之间,洛阳、江左,文雅尤盛,……并学穷书圃,思极人文。缛彩郁于云霞,逸响振于金石,英华秀发,波澜浩荡,笔有馀力,词无竭源。……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简文、湘东,启其淫放;徐陵、庾信,分路扬镳。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词尚轻险,情多哀思。……高祖初统万机,每念斫彫为朴,发号施令,咸去浮华,然时俗词藻,犹多淫丽。”他用历史的态度考察、评价文风的变化得失,充分肯定了汉魏晋宋的文艺成就、审美倾向,只否定梁“大同之后”以萧纲、萧绎为代表的文艺思潮,并将其基本特点概括为“淫放”、“淫丽”,具体说来,就是“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词尚轻险,情多哀思”。这同令狐德棻在《周书·王褒庾信传论》中对梁代淫丽文风所作的概括基本一致:“其体以淫放为本,其词以轻险为宗,故能夸目侈于红紫,荡心逾于郑、卫。”如果我们撇开对齐梁文艺思潮的评价问题,单说“淫丽”概念的理论内涵,魏徵、令狐二家之说,评说公允,定义明确。总之,“淫丽”的内容,不外淫辞丽藻和“不贞”之情二端,应具体考察其在历史上的意义和作用,不应一概贬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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