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诗道
古代诗学概念。内容涉及诗歌创作的艺术本质或规律的问题。语见中唐诗僧皎然《诗式》卷一《重意诗例》:“两重意已上,皆文外之旨,若遇高手如康乐公,览而察之,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盖诣道之极也。向使此道,尊之于儒,则冠六经之首;贵之于道,则居众妙之门;崇之于释,则彻空王之奥。但恐徒挥其斤而无其质,故伯牙所以叹息也。”其《诗议》又云:“且夫文章关其本性,……巧拙清浊,有以见贤人之志矣。抵而论之属于至解,其犹空门证性有中道乎! 何者?或虽有态而语嫩,虽有力而意薄,虽正而质,虽直而鄙,可以神会,不可言得,此所谓诗家之中道也。”中唐以前,人们论诗多重儒家“诗教”,而罕见“诗道”之说。以“诗道”论诗歌创作的特殊规律自皎然始。皎然也曾谈及“诗教”,但多继承前儒之见而少有新意,而论及“诗道”,则作出超越前人的理论贡献。皎然之前,如初唐陈子昂《修竹篇序》云:“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所称文章之“道”,包括了诗歌创作在内,但其“道”的内涵,偏重政教治化,而缺乏纯粹的审美意蕴。而皎然用“诗道”来概括诗歌的艺术本质规律,则是受佛学启发而提出,其内涵以审美意蕴为主。《诗议》所称诗之“中道”,即来自当时的佛教学说,指脱离“两边”(两个极端)的不偏不倚的道路或观点方法。如果撇开其复杂的宗教内容,则可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完满本性,或指认识事物的正确方式、方法或途径。皎然把这一佛学概念引以论诗,赋予新的内涵,使诗的审美特质获得了理论升华。所称“诗道”突破了儒家传统观念,至少具有以下两层涵义:一是指诗歌自身所独具的完整本性或本质,二是指诗歌创作和欣赏中进行艺术思维时的审美把握的辩证方法。皎然认为“诗”是自性完满的特殊事物,其尊贵可冠于儒家六经之首,居于道家的众妙之门,直探佛家的“空王之奥”。但是诗又独立于三家之外而自有其独立完美的本性。其《诗式序》又进一步把诗的艺术特质表达得更具体更明确:“夫诗者,众妙之华实,六经之菁英,虽非圣功,妙均于圣。彼天地日月,玄化之渊奥,鬼神之微冥,精思一搜,万象不能藏其巧。其作用也,放意须险,定句须难,虽取由我衷,而得若神授,至如天真挺拔之句,与造化争衡,可以意冥,难以言状,非作者不能知也。”这里也包括了他对诗歌创作艺术思维规律的见解。因而他在《诗式》《诗议》中几乎不讲风化或“发乎情止乎礼义”的传统观念,而是全面地论述了诗歌艺术诸因素,和艺术思维中主体、客体及载体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如意象与境象,体德与作用,才情与识理,苦思与神会,典丽与自然,以及巧与拙,清与浊,动与静等等,都在他所称“诗道”的涵盖之中。因此,其“诗道”指的是诗的特殊艺术本质或其审美创造的特殊规律。中唐时以“诗道”论诗的还有刘禹锡《董氏武陵集纪》:“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里,工于诗者能之。风雅体变而兴同,古今调殊而理冥,达于诗者能之。工生于才,达生于明,二者还相为用,而后诗道备矣。”这同样超越儒家传统的“言志”“教化”说,进一步揭示了诗歌创造的意境之美和特殊规律。以“诗道”来概括审美中心的诗学体系,便同以儒家传统的“诗教”为中心的理论分道扬镳了。唐以后,对“诗道”理论作出重要发展的是南宋的严羽,其《沧浪诗话·诗辨》云:“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然悟有浅深,有分限,有透彻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汉魏尚矣,不假悟也。……诗道如是也。”以“妙悟”论“诗道”,把中国古代审美中心论的诗歌美学推上了一个新的层次(详见“妙悟”条)。严羽之后,以“诗道”论诗者渐多,又从各方面扩大和深化了它的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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