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利达亚
尼泊尔诗人。生于加德满都一商人家庭。一生专门从事尼瓦尔语文学创作。他认为在尼泊尔,任何一种民族语言的作品都是尼泊尔文学的一部分,可是这在当时拉纳家族统治下的尼泊尔是行不通的。他因从事尼瓦尔语文学创作和筹建图书馆而被当局投入监狱达6年之久。但他在狱中仍然坚持尼瓦尔语创作。1951年拉纳家族统治被推翻,鼓舞着他更加努力创作,一生著作多达二十余种。主要作品有诗歌《诗海》、《心灵的花》、《乔达摩佛》、《心灵赞》以及小说、独幕剧、儿童文学等。1956年他以尼泊尔第一个文化代表团副团长身分访华,并著有诗歌《中国行》和游记《伟大中国的尼泊尔文化》。1957年马亨德拉国王亲自授予他“勇敢诗人”的称号。尼泊尔语协会授予他 “卓越诗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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