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仑
泰语韵文体裁的一种。是泰国运用最普遍的一种律诗。其基本形式是平律格仑,又叫市井格仑。平律格仑每首四句、每句为六至九言 (即六至九个音节)。其中以八言者居多。平律格仑首句叫换句,次句叫接句,第三句叫承句,末句叫送句。早期格仑只讲究句间韵,即换句之句末词与接句之第三或第五词押韵,接句之句末词与承句之句末词押韵,承句之句末词与送句之第三或第五词押韵。自著名诗人顺吞蒲始,格仑又增加了句内韵。句内韵又分元音韵、辅音韵、叠词韵和分解词韵。格仑的节奏是每句两拍(即有两处停顿) 。对声调的要求是: 换句句末可用第二、第三、第四或第五声调,接句句末可用第二、第三或第五声调,承句句末可用第一或第四声调,送句同承句,但不用入声词。格仑广泛应用于多种文艺形式,如诗剧 (格仑洛坤) ,对歌 (道格穗与撒格瓦)、故事诗、以抒情为主的诗歌“尼拉”、“屏谣”、说唱词 (塞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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