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
为古普罗旺斯地区最精美的文学体裁之一。情歌的鲜明特征表现在行吟抒情诗人对后来欧洲各国文学的两大贡献——一种全新的涉及提高妇女地位的爱情观念,以及不断追求形式的完美性和独创性。情歌是古普罗旺斯诗歌的一种类型。在“情歌”这个名称开始使用时(12世纪末期),典雅爱情这种概念早已被普遍采纳,而且表现典雅爱情的诗作技巧更加成熟。因此,情歌比其他类型的古普罗旺斯诗歌的艺术性更高,也更拘泥于传统、更显雕琢痕迹。典型的情歌一般是由结构完全相同的5节或6节构成,附加一个结尾诗节。情歌并不遵循某些既定的韵律模式,但每一首情歌应有一种完全新颖的诗节结构和情调。这对许多诗人来说是个难度很高的要求,但现存的情歌在韵律上的多样性仍然引人注目。遗憾的是,情歌的内容却十分呆板、千篇一律,总是表现几个固定的陈腐主题和场面。诗人的情人姓名几乎从不点出,她被描绘得相当地模糊和笼统,以致于不可能认出她的真面目。情歌中出现的名字一般是诗人的朋友和庇护人(情歌所献于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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