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赫索格》
作者索尔·贝娄。这部书曾连续6个月成为畅销书,1965年获“国家图书奖”。全书是在回忆中进行的。主人公摩西·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由于妻子与他最好的朋友通奸同居,他痛苦不堪,在书的开头他就决心跳出“个人性”的感情生活的圈子,过一种更为理智、适度、文明的生活。第二章中,他离开马萨葡萄园,因为他到此地是想从朋友处得到个人性的感性生活。第三章中,他回忆了亲密的家庭成员和朋友,这也是从个人生活中寻求解脱; 他对罗玛娜不满 (罗玛娜为他准备了美餐,她想的也是美味的性生活),因为她想用“个人性”生活使他快乐。最后,在审判室等候法官时,他回忆了“个人性” (或性) 生活的可怕,而非个人性的法律机器倒有可能提供真理。在第六章中,他飞回芝加哥,准备杀死前妻和以前的密友以保护女儿,但发现自己太极端了。至此,每一章 (共九章) 都表现了贝娄的主题。第二天,当他口装枪枝碰到前妻和警察、警察放了他时,他得到了一种象征性的公正,他在开头时拒绝接受“人类原始的自我陶醉性”,而结尾的解脱又证明了,正是由于自我健康的直觉,才使他从社会文明和个人意识的危机中拯救出来。《赫索格》的情节具有典型的贝娄风格,一方面是封闭式的个人回忆,一方面是流浪汉小说式的宽广。这本书得到了评论界的好评,许多人认为是“无缺点的”,“最漂亮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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