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绘画、雕塑·抽象艺术
所谓抽象艺术泛指20世纪反欧洲模拟自然之传统,所产生的绘画风格。抽象艺术内含二方面意义:其一是将自然的外形简化、变形。其二是不依据自然外形的艺术构成。而前者却又分成二种倾向: (1)消除事物的殊相和偶然变貌,捕捉其最根本或类属的形象。(2) 另一种从自然景色和客体而来的抽象模式,是以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为对象,创作形与色的独立构成,如同音乐或建筑一般,有自主的美感呈现。后者是非具象 (或非物象) 的构成,它的美感对象并不从自然外貌中抽取,而是将非具象的形状或图式构筑而成。虽然模式有“抽象”或“纯粹抽象”之名,但事实上,它并未涉及由形貌抽取形象的过程,仅是指它的构筑方式。这种趋势又可分成两种类型: (1) 浪漫的,有机的; (2) 古典的,几何的; 它们之间的分别,并非壁垒严明。而抽象表现主义可谓第三种类型。1930年代及二次大战以后,抽象主义衍生出各种层次和形式,成为20世纪最流行、最具特色的艺术风格。无论抽象主义艺术的种类如何,它们共同的特色在于扬弃传统艺术的功能,或使之附属于对可感知的真实之描绘,并强调它具有创造新的感知真实的功能。
抽象艺术在现代西欧国家较为风行的一种流派。开始于1910年,在法国巴黎有“现实新闻沙龙”的组织。在美国最为盛行,波及到印度、日本等国。抽象艺术的代表人物有康定斯基、蒙德里安·波洛克、康斯塔伯、米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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