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赖特
出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的 一个种植园里。祖父是奴隶,父亲在种植园里当过工人。赖特自幼过着贫穷的生活,从小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长大。深感自己是受歧视的黑人,又是“弃儿”和“局外人”,对社会、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赖特的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自传《黑孩子》 (1945)里有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里也有所反映。
赖特喜爱德莱塞、辛克莱·路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等美国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并深受影响。30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他加入美国共产党,并力图用马克斯主义观点观察社会。是美国左翼文学“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
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们》 (1938) 出版,奠定其文学地位。因代表作 《土生子》(1940) 而一举成名,评论界认为因为有了此书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赖特成名后,与美共分歧,1944年退党,两年后去巴黎定居,直到去世。
《土生子》展现了美国黑人悲惨生活和受歧视压迫的社会地位。小说以1938年芝加哥黑人罗伯特·尼克松谋杀一白种女人案件为蓝本。用 精神分析法剖析主人公性格的病态心理。长篇小说 《局外人》 (1953) 是赖特接受了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思想后写成的小说。主人公虽然也是个黑人,但却不是写黑人的社会问题,而是借助这个形象来表述一定的存在主义思想。黑人在白人社会中要接受白人的文化,要加入这种社会生活,可是他又是个局外人,白人社会文化制度并不是属于他的。他厌倦生活的重轭,为甩开妻子,情人和孩子,他借一交通事故假装死亡,以为自己能自由了,却仍到处碰壁,他用暴力杀人,惹来无穷烦恼。赖特常使读者与书中人物一起参与事件,在小说的暴力谋杀中,读者感到在那种情形下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美国第一部存在主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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