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叙述视点
叙事学分析叙事性文学作品结构的一个术语,作品的作者 (即叙事者) 相关于作品中故事的角度称为叙述视点,因而叙述视点也是一种把作品中人物与事件联结在一起的观念。叙述视点主要分为三种: (1) 全知型视点,作者在叙述作品的内容时完全是自由的; 人物与事件之间的关系及其过渡,时间与地点的变化等,全由作者叙述出来,作者对此仿佛无所不知,必要时甚至可以进入人物内心最深处,讲出作者认为有必要讲出的东西; 作者也可以任意发表自己的评论。这种“全知”型视点是叙事性作品最常用的。(2) 第三人称视点,作者选出并通过某个人物把整个故事叙述出来,视野也只限于这一个人物的视野。(3) 第一人称视点,作品整个故事由其中一个人物以第一人称叙述出来,如狄更斯所著 《大卫·柯波菲尔》。第一人称视点在19世纪开始,尤其是在20世纪普遍流行,为许多作家采用。
在叙事作品中,一部作品可以只采用一个叙事视点; 也可以将两种或三种视点组合运用,这样,作品中的视点是不断变换的,著名的例子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此外,一些作品中用“你”这种第二人称所见、所闻、所思将整个故事叙述出来,这种视点,虽然有人认为是采用了第二人称视点的方式,但由于相对于第二人称“你”的第一人称“我”的联系,大多数人将这种视点仍然看作第一人称视点的一种变化。
对叙事作品中故事叙述人与故事之间的关系加以区分,最早是柏拉图与亚理士多德。不过,叙事学运用“叙述视点”分析叙事作品,对叙事作品的结构与功能有更为深刻的分析和研究。例如,有人通过不同作品对不同叙述视点运用的情况进行分析,指出不同的叙述视点对于形成读者对作品内容产生一定的“审美距离”是有不同作用的。有关叙述视点的基本问题,可进一步参看韦恩·布斯《十说修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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