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思想与阮元解经之特色
《孝经》是一部重要的儒家家庭伦理文化经典,在中国社会流传极广,影响至巨。《孝经》是专论“孝道”之书,今本共分18章。全书以“孝”为中心,将“孝”作为所有德行的基础与根本,集中论述了儒家“孝道”,唐代将其入经,从而升格成为儒家家庭伦理经典著作。史上对于《孝经》的注解,注家众多,主要的版本有唐玄宗注、北宋邢昺疏的《孝经》。通行本则有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本。
关于《孝经》的作者及成书时代问题,历来存有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孔子自撰、曾子所录、曾子门人编录、子思所作、七十子之徒遗书、汉儒伪作等。尽管一直存有争议,但《孝经》的成书时间不会晚于战国,应当是可以肯定的。
《孝经》通篇都在谈孝,那么,《孝经》之孝是什么呢?“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开宗明义章》)。由此说明,孝是天地间永恒的规律,是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国家政治的根本,也是文化教育得以产生的基础。这是《孝经》的基本观点,也是全篇的基石。
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即对父母的奉养上。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纪孝行章》)“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丧亲章》)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这就是孝。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作为个人,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养和品行呢?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这是父母所给,不能损伤,即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开宗明义章》)。其次,要立身行道,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用扬名天下后世、光耀父母来体现自己的孝,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是“孝之终也”。再次,对待父母以外的人,也要尊重,不能得罪。即“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天子章》)。第四,不论环境怎样,都要不骄、不乱、不争,即所谓“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同类)不争”(《纪孝行章》)。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祸患。具备了上述四条,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使奉养父母成为可能;同时,还可以为父母增光,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
鉴于《孝经》在经学史上的地位及对社会的巨大影响,阮元在搜罗、整理文献材料的时候,自然对《孝经》也非常重视,因而于此也体现出了其解经之特色。由于深受明清之际“实学”思潮的影响,阮元认为古代思想皆归于“实”。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孝的本质在于实行、实践。他认为忠孝不只是理论上的事,实际上就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生活。他批判历史上的思想家忽视理论的实用性说:“故此‘实’字最显最重,而历代儒者忽之。惟汉赵岐见之最显,故于《孟子》‘言无实不祥’,特注之曰:‘孝子之实,养亲是也’。”(《揅经室一集》卷九《孟子论仁论》)可见,阮元赞同赵岐之注,实在是由于后者对于孝之社会功用的重视。
此外,阮元对于传统孝观念研究的新特色主要表现在:孝是社会教化和德治的最基本内容;孝与性命相联,而并非情貌等外在表现。由此,阮元意识到了孝对于国家兴衰、社会安危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洞察到了在对待父母的问题上,不应只强调言行和情貌,而应将此类外在表现与内心之诚敬切实结合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孝。
据此,我们可以初步了解,阮元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流传过程当中的“孝”观念做了具有时代意义的诠释,并对与“孝”相关的问题展开了相应研究。阮元这种颇具时代性的诠释方法与特点,对于我们今天在文献整理和史料诠释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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