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典故·留屯奏
【出典】 《汉书》卷六九《赵兖国传》:“时羌降者万余人矣。兖国度其必坏,欲罢骑兵屯田,以待其敝。……遂上屯田奏曰:‘……且羌虏易以计破,难用兵碎也,故臣愚以为击之不便。……愿罢骑兵……分屯要害处……’上报曰:‘皇帝问后将军,言欲罢骑兵万人留田,即如将军之计,虏当何时伏诛……复奏。’兖国上状曰:‘……臣谨条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明年五月,兖国奏言:‘羌本可五万人军,凡斩首七千六百级,降者二万一千二百人,溺河湟饥饿死者五六千人。……请罢屯兵。’奏可,兖国振旅而还。”
【释义】 西汉后将军赵兖国上“留屯田”之奏,陈说利害,经汉宣帝批准,以屯田智取之计,取得平定叛羌的胜利。
【例句】 手写留屯奏,炯炯寸心丹。(崔与之《水调歌头·题剑阁》2203)作者以赵兖国自况,表示自己忠于王朝,志在整顿军备,支持恢复中原的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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