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广善清言而不长于笔,将让尹,请潘岳为表。岳曰:“当得君意。”广乃作二百句语,述己之志。岳因取次比,便成名笔。时人咸云:“若广不假岳之笔,岳不取广之旨,无以成斯美也。” ○《晋书·乐广传》 事亦见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
[述要] 乐广善于清谈而不擅长作文,将要辞掉河南尹官职,请潘岳为他起草表章。潘说:“应当先要知道你的意思。”乐于是讲了二百多句话,表述自己的心志。潘便在此基础上调整次序,写成一篇名作。当时人都说:“如果乐广不借助潘岳的文笔,潘岳不采用乐广的意思,就不能写成这样的好文章了。”
[事主档案] 乐广 西晋南阳淯阳(今河南南阳南)人。字彦辅。侨居山阳(今河南焦作东)。王戎举为秀才,累迁中书侍郎、侍中,官至尚书令。崇尚老庄,善言名理,与王衍并为当时天下“名士”之首。针对一些名士以放任为达或至于裸体者,提出“名教内自有乐地,何必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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