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欧阳修)于修《唐书》,最后至局,专修《纪》、《志》而已。《列传》则宋尚书祁所修也。朝廷以一书出于两手,体不能一,遂诏公看详《列传》,令删修为一体。公虽受命,退而叹曰:“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多不同,岂可悉如己意?”于是一无所易。及书成奏,御史白旧例修书,只列书局中官高者一人姓名,云某等奉敕撰。而公官高当书,公曰:“宋公于《列传》亦功深者,为日且久,岂可掩其名而夺其功乎?”于是《纪》、《志》书公姓名,《列传》书宋姓名。此例皆前未有,自公为始也。宋公闻而喜曰:“自古文人不相让,而好相陵掩,此事前所未闻也。”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
[述要] 欧阳修最后参加撰写《唐书》,专修《纪》、《志》。《列传》则是宋祁所写。朝廷因一书出自两人手笔,体例不统一,而诏欧阳审看《列传》,删改划一。欧阳虽接受诏令,退而感叹说:“宋公是前辈,况且各人见解不同,岂能全书皆按自己意思改呢?”于是只字未动,将书上奏朝廷。御史告诉欧阳,按照修史书的旧例,只能署撰写人中最高官职者姓名。而欧阳官位最高,当署其名。欧阳说:“宋公写《列传》功夫很深,时间也久,岂可遮掩,夺去他的功劳?”于是《纪》、《志》署欧阳,《列传》署宋。宋得知此事,高兴地说:“自古以来文人都不肯相让。此事前所未闻啊!”
上一篇:《展转意多情 范仲胤》
下一篇:《巧释老头子 何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