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肃愍公谦为兵部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时,一日遇恶客劫舟,遍搜行囊,更无贵重于腰间金带者,盗亦不忍取去。及还朝,并无一物馈送。自作一诗云:“手帕蘑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乡闾话短长。”噫,此人之不可及而后功业之如天也。 ○明·郎瑛《七修类稿》卷三三 事亦见明·都穆《都公谭纂》卷上。
[述要] 于谦(谥肃愍)任兵部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一带时,曾遇上盗贼劫船。搜遍于的行李,发现除了腰上金带外,他竟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最后盗贼连那根腰带也不忍心取走。他回北京后,并没送任何礼品给权要们。为此,他曾做过一首诗(见原文)。
[按语] 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五亦记此事,但未言“恶客劫舟”事,且诗末句为“免得闾阎话短长”。
[事主档案] 于谦(1398—1457) 明政治家、诗文家。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永乐进士。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曾平反冤狱,赈济灾荒。正统十四年(1449)从兵部侍郎升任尚书,拥立景帝,反对南迁。次年(景泰元年)以和议难恃,努力整顿京营军制,创立团营。景泰八年(1457),英宗夺回帝位,诬以“谋逆罪”杀之。有《于忠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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